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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22年1至3月陕西省渭南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 2022-04-19

  2022年1至3月,陕西省渭南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部署,按照最高检和省院、市院党组决策安排,抓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持续深化“三有”争创活动,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依法能动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为建成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现将2022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5件219人,同比分别下降22.89%、下降24.74%;不捕68人,同比上升3.03%,不捕率23.69%,同比增加5.21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492件681人,同比分别下降14.88%、下降20.81%;决定不起诉172人,同比下降19.63%,不起诉率为20.16%,同比增加0.23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4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59%。认罪认罚适用率88.9%,同比下降2.37%,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414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03人,占提出数的97.34%,同比增加7.23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390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的94.20%,同比增加4.09个百分点。 

  (三)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1人。 

  (四)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41件,同比下降63.72%;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8件,占监督数的92.68%,同比减少1.12个百分点。 

  2. 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7人。同比分别下降58.33%、下降61.11%。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8件次,同比下降64.02%,已纠正54件次,监督采纳率为79.41%,同比减少8.42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3件,同比上升200.00%,法院同期审结1件,其中改判1件,占审结数的100.00%。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件次,同比上升11.22%,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0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90.91%,同比增加2.02个百分点。 

  (五)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1人,同比下降59.00%;同期已纠正37人,占提出数的90.24%,同比减少9.76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非监外执行)提出纠正16件,同比上升700.00%,同期已纠正16件,同比上升100.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人,同期已纠正3人,同比上升100.00%。 

  二、民事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件,同比下降43.24%。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同比持平。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1件,同比下降24.07%。法院同期采纳41件,占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12.96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5件,同比下降22.22%。法院同期采纳33件,占提出数的94.29%,同比减少10.16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 

  三、行政检察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同比下降62.5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件,同比上升380.00%。法院同期采纳22件,占提出数的91.67%,同比减少168.33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件,同比下降21.05%。法院同期采纳31件,占提出数的103.33%,同比减少7.19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6件,同比下降47.12%。其中民事类立案4件,同比上升33.33%,占立案总数的2.56%;行政类立案152件,同比下降47.95%,占立案总数的97.44%。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99件,同比下降65.3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4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4.04%,同比增加3.34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95件,占95.96%,同比减少3.34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决支持4件,占裁判案件的100.00%,同比持平,其中民事1件,行政3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人,同比下降36.36%;不捕9人,不捕率39.13%,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2.67个百分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人,同比下降68.0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5人,同比上升350.00%;不起诉21人,不诉率31.82%,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1.66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8人,同比上升60.00%,附条件不起诉率14.81%。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6人,同比上升260.0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巡讲4次,受众人数1180人;开展法治讲座8次,法治巡讲人数2760人;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3180份,组织现场法律咨询46次;开展一般预防16次,一般预防2790人;特殊预防4次。 

  六、保护知识产权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人,同比下降81.82%;起诉1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七、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国家司法救助34件,同比下降34.62%,实际救助人数24人,同比下降11.11%,发放救助金15.8万元。 

  八、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人,同比下降100.00%。批捕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共1人,同比下降75.00%,起诉5人,同比下降50.00%。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人,同比下降87.50%。 

  九、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72件,同比下降45.27%。其中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74件,占27.21%,同比减少5.99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98件,占72.79%,同比增加5.99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6件,占13.24%;民事、行政检察类22件,占8.09%;公益诉讼检察类74件,占27.2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9人次,同比下降64.00%。其中检察长列席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5.56%;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4.44%。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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