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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司法救助解民忧

发布时间: 2021-04-23

  422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一行4人,深入司法救助被救助人家中,发放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案情简介 

  202081日,张某某的儿子与儿媳因婚姻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在其家中卧室内相互厮打,导致儿媳倒地不起。后张某某的儿子将儿媳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张某某的儿子投案自首。 

  这起案件的发生让张某某家庭受到巨大打击,本来张某某家就属于村里的低保户,老伴患有脑梗,肢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儿子在外地打工的收入。随着儿媳去世,儿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逮捕,照顾两个年幼孙子孙女的责任就落在了张某某的身上,因此让本不富裕的生活陷入困境。 

  宣读文书 

考虑到张某某家的实际情况和困难,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及时将此情况汇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联合开展司法救助。经过两级检察院深入细致审查,认定张某某家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开展联合救助。共同为张某某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同时为实现多元化救助效果,检察机关积极联系临渭区残联,帮助张某某的老伴办理了残疾证和申请残疾人补贴。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坚持应救尽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合力攻坚的原则,针对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财政、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将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民政救济、残疾人补助等其他社会救助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国家司法救助的精准度,传递检察温度,彰显检察担当。 

   今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5件,决定救助人数50人,发放救助金31万元,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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