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现状告咪咕侵犯肖像权
的一则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将明星的肖像权问题
推上热搜
跨年在即
2020年没有完成的各种心愿
找个明星锦鲤来许个心愿
她会不会告我侵犯隐私权呀
除了明星
作为普通老百姓
我们的照片和形象
在网络上被传播和使用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我们的隐私权
哪些行为仅仅只是传播使用
且听澄检为您普法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刷微博的时候
看到某博主用我的照片
作为自己的模特进行推广宣传
售卖自己的产品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某整形医院为了省广告费
未征求我的意见
直接把我的照片包装成
形象代言人
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
某护肤品牌做地推
在大街上
把我的照片当成用户体验
进行产品包装宣传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检察官普法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以下情形不侵犯肖像权
1、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而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拍照;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而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的拍照;
2、为公民本人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民因亲人走失对外发布寻人启事而使用肖像;
3、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行为,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为弘扬社会正气或揭露社会丑恶现象而使用公民肖像,还有特别幸运者或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于这种情况;
4、善意使用政治家及社会明星肖像的行为,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