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让两个原本陌生的人相知、相爱,最终走进婚姻的殿堂,成为夫妻。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夫妻情感也在发生着变化。有的发展为浓浓的亲情,有的却逐渐疏离,甚至以暴力相待,将原本和谐幸福的家庭变得乌烟瘴气,最终走向“离婚”的结局。
前段时间,疫情稍缓,部分地方出现“离婚潮”,西安、深圳等地甚至出现了预约爆满的现象。
例如西安,3月2日起,西安市17个婚姻登记处已正常上班,逐步恢复婚姻登记办理工作,多个婚姻登记处离婚预约天天爆满。
相比于新人结婚的迫切愿望,离婚的人也不在少数,这不禁让人大跌眼镜。
“这到底是怎么了?”这么多离婚预约中,有多少是一时冲动?有多少是草率决定而为之?引起人们无限的思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包含了“离婚冷静期”,这一时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而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时间“门槛”,让夫妻双方能够冷静思考、妥善抉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只有两种:一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登记离婚,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当然,也不排除因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的。
当夫妻双方去法院诉讼离婚时,法院一般首先会要求双方进行调解,给夫妻双方相互申诉说明的机会,以此挽回婚姻关系。
当调解不成时,有一方第一次向法院正式起诉离婚时,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时,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除非有其他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具有应该准予离婚的情形的。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当事人也没有上诉,那么自当事人收到法院离婚判决书后15日离婚判决书正式生效,再过六个月,原告方可以第二次起诉。
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裂。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就要面临抚养的问题,不管是通过法律途径或是协商解决,这一过程都是对夫妻双方和孩子的一种煎熬,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甚至造成一生的影响。
离婚,有时也会成为双方父母的精神负担,为自己儿女的未来担心或者焦虑等等,甚至成为一种“心病”···
所以,离婚,真的不是那么简单。
检察官提示:
尽管有人认为95%的人选择离婚都是深思熟虑的结果,30天的冷静期时间对他们而言的确意味着负担。然而,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对于弱势一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则可能是永久的。
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不全是为了降低离婚率,而是为了人们更慎重地对待婚姻,维护婚姻的神圣性。
离婚并不是婚姻的“解药”,理解才是。
婚姻不易,且爱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