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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被陕西省检察院评选表彰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 2021-04-07

    日前,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选表彰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渭南市院连续三年被省院评为全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市县两级院三篇调研论文被评为“ 2020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篇典型案例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案例研究优秀成果,其中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等撰写的《认罪认罚从宽下确定刑量刑建议有关问题研究》调研论文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2020年以来,市院把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作为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着力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尤其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有争创活动以来,切实加大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186篇,其中国家级刊物34篇,省级刊物31篇,市级刊物121篇。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主责主业,研究、解决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发挥参谋决策、指导办案和推进检察改革的重要作用。二是领导率先垂范,着力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安排部署,落实具体责任,形成了以院领导为表率、研究室组织协调、各部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的理论研究工作新格局。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带头调研,就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撰写的《应尽可能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被高检院《人民检察》刊载。三是聚焦检察实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和检察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和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努力做到观察形势有新视角,推动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推动检察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切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如何进一步优化服务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积极深入进行调研,撰写的《对检察机关优化服务营商环境的探索思考》调研报告,被第十一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法治论坛评为一等奖,被省委政法委评为“2020年陕西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四是加强工作指导,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深入基层院加强督促和指导,了解检察理论研究具体情况,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渭南检察》重要载体,编辑刊发了一批基层院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推动基层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发展。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培训会,进行工作经验相互交流,并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省院研究室主任冯耀辉作专题授课,不断提高市县两级院干警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指导蒲城县院、华州区院编写的涉农检察刑事案例和涉农检察公益诉讼案例被高检院汇编成为《涉农检察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对涉农检察办案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五是完善调研机制,提升理论研究质效。认真落实《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管理办法》《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期刊<渭南检察>稿酬支付办法》等规定,不断完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管理机制,对全市检察理论优秀成果和案例优秀成果及时进行表彰奖励,推动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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