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彰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被评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进单位,李文婷被评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进个人。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作为,担当履职,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积极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多元化新路径,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助力绿色生态发展,为美丽渭南建设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