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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助力美丽渭南建设

发布时间: 2023-11-21

  近年来,渭南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办案理念,下大力气持续抓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质效。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15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62件,其中,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突出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79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污染物企业17家,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5吨,保护耕地、林地、湿地40余亩;持续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司法办案,制发检察建议33件,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569.6万元,督促收回闲置土地230余亩;围绕食药安全领域,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85件,向损害消费者权益者诉请惩罚性赔偿金302万余元均获法院支持;围绕安全生产领域,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7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10处,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和制度漏洞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建议2件。

“检察建议+案件评查”提高建议质量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追求。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的最主要载体,提高检察建议书的质量是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增强监督刚性、提升办案质效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司法实践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解决。为切实提高建议质量,一方面组织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共交叉评查公益诉讼案件721件。查找办案程序及检察建议书不规范问题7项,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2项。市院评查组根据抽查情况,当场反馈并整改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要求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按期整改,并制定长效制度机制和防范措施。一方面落实好最高检、省院公益诉讼常态化案件整改“回头看”专项活动,紧盯案件质效问题深入排查整治,避免出现“返潮”现象。 

检察建议+案件评查

“检察建议+公开听证” 强化监督刚性

  充分发挥好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形式在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的积极作用,对诉前检察建议工作中涉及疑难复杂或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20次,公开宣告送达1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第三方全程参与,通过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督促有关部门积极依法履行职责、监督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沋河国家湿地公园污水外溢、河道硬化损害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渭南市检察院、临渭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化办案优势,运用诉前磋商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全面拆除改造了2.2公里的沋河硬化河道,并就整改情况召开听证会,由听证员论证生态改造修复效果,确保检察建议内容全面落实,实现诉前公益保护的最佳司法状态,整改工作科学有效。该案入选最高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案件办理专刊。 

检察建议+公开听证

“检察建议+协同监督”助推诉源治理

  针对行政机关存在制度不全、管理不善、衔接失效等问题,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提出源头性、根本性防范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及时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渭南市检察院针对韩城市城市管网污水直排黄河问题,及时向韩城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其城市污水管网进行研判整改,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黄河干流生态环境安全,该案被省院评为全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检察建议+协同监督

检察建议+调研报告 推动地方立法  

  深化能动检察,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办案模式,通过办案发现治理漏洞,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临渭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二次供水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二次供水单位存在的经营不规范问题向卫生健康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二次供水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收到检察建议后,卫生健康部门对涉案二次供水单位全面检查,督促改正违规经营活动。全面检查了全市87家二次供水单位,制作现场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160余份,抽样检验了60个小区的水质,对2家未取得公共卫生许可证开展二次供水单位处以罚款,办案效果明显。同时,渭南市检察院对办案中发现的二次供水监管部门监管底数不清、职责交叉不明、行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对全市等11个居民小区逐个排查,研究梳理相关问题,向市人大提交立法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相关立法建议采纳后,《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检察建议+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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