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梅同志先进事迹
曹梅,女,汉族,陕西澄城人,1984年5月12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2006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2007年7月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09年7月任助理检察员,2013年12月任检察员,2016年10月至今任四级高级员额检察官。
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多次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获得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2014年被评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市“政法业务标兵”;2018年被授予渭南市“尚德好青年”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曹梅同志把《道德经》中“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作为人生的座右铭。她富有伸张正义、无私无畏的担当和勇气,却懂得锤炼刚柔并济的性格和滴水穿石的定力;她具备博通经籍的功底和抽丝剥茧的能力,却坚持奔流不息不舍昼夜的进取精神;她充满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却追求泽被万物而不争名利的人生境界。她以自己的似水情怀,映衬着胸前那枚庄严而鲜艳的检徽……
善积小流 志成江海
“现在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随着法槌敲响,马宾、董军麟等22名被告人利用非法网络平台诈骗案件历经12个半小时的法庭审理结束。这起案件,是我市首次查办通过搭建非法网络平台,以招商的幌子层层发展代理商,诱骗客户进入平台投资,通过调整交易行情、反向喊单、频繁刷单等方式获取客户损失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20余人,被害人2000余人,涉案金额近2亿元,且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犯罪地和被害人遍布10余省市,犯罪过程涉及计算机系统、互联网、移动支付、金融、现货交易、管理等大量专业知识,无经验可循,案卷证据繁杂,审查难度巨大,且陕西省检察院挂牌督办。
面对这块难啃的“硬骨头”,曹梅同志主动请缨,担任案件承办人。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理清该案的法律关系和犯罪构成要件。对于法律以外的专业知识,她从购买计算机、金融学、现货交易等书籍入手,从零学起,拜师求教,夜以继日,短时间内从一名门外汉变为懂IT、知金融的行家里手。随着审查工作的推进,她引导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了两次补充侦查,坚持“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对各个犯罪嫌疑人的诈骗金额、获利金额进行审计,最终形成案卷材料100余册。在有限的审查起诉期限内,加班加点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的法律意见,最终对2名犯罪嫌疑人以诈骗金额不清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对22名犯罪嫌疑人以诈骗1297人5170余万元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只是曹梅办理过诸多疑难复杂案件的一个缩影,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
2017年,震惊全国的潼关假黄金骗取贷款案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犯罪嫌疑人王学文等5人在9年时间内利用掺假黄金在潼关信用联社等五家金融机构办理质押贷款,致使299笔贷款共计30余亿元无法归还。该案时间跨度长,案情错综复杂,仅形成的案卷材料就近300册,而审查起诉时间却极为有限。这项在很多人看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曹梅同志硬是凭着她“水滴石穿”的毅力,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并通过归纳作案规律,证据电子化整理分析,倒排审查进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了工作任务。
曹梅自被任命员额检察官三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余件,使480余人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她所经手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撤回起诉、无一引发信访事件。正是在这一个又一个案件中,她勤学善思,累积经验,完成了破茧成蝶的蜕变。在曹梅看来,每一起案件对检察官来讲是办案、是工作,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庭而言却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人的自由、生命、家庭的完整、幸福系于己身,容不得半点差错。“所以每个案子我们都要站在法律和良心的高度,用极度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对待,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大意,这是检察官的职责所在!”
刚柔并济 润物无声
“检察官,我放弃民事诉讼,也请你们对娃他爸从轻处罚,娃已经没有了妈,不能再没有爸了,唉,可怜我们爷俩老的老小的小,以后的日子咋过啊”电话里传来一个苍老虚弱的声音,使曹梅陷入了深思。老人是一起案件受害人的父亲,犯罪嫌疑人的岳父。他年轻时未能结婚生子,抱养了一个女儿含辛茹苦养大,养女成年后招赘了上门女婿。不料,却因家庭琐事,女婿将养女砍死,留下一个5岁的儿子和老人相依为命。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使一个本就称不上幸福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老无所依,幼无所养。如何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给这不幸的爷孙生活下去的希望和能力,是曹梅心中挥之不去的牵挂。为此,曹梅一方面尽心做好受害人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联系对口扶贫部门给予相关扶贫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主动将案件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努力为老人和孩子申请司法救助,缓解刑事犯罪带给这个家庭的困境,帮助其挺过难关,树立生活的信心。
在曹梅看来,法律绝不是冰冷的,而应当具有人性的温度。依法办好一起案件也许并不难,难的是办好案件的同时,给予弱势群体人格的尊重和力所能及的帮助,让法律的温度弥合破裂的伤口,让正义的光亮驱散心灵的阴霾。
从检十余年来,无数次面对受害人、嫌疑人及其家属,曹梅早已养成了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的自觉。她深知,做好一名检察官,首先要做好一个人,一个有信念、有良知、懂感恩的人。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她会以感同身受的心态努力安抚情绪,深入浅出、不厌其烦地讲解法律规定,坚定他们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对嫌疑人家属,她能以自己的正直和专业打消其疑虑,促使其帮助嫌疑人早日认罪和主动联系被害方化解矛盾;对犯罪嫌疑人,她也给予应有的尊重,使犯罪嫌疑人放下思想包袱,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进取不息 不舍昼夜
曹梅同志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后,一直在检察机关公诉业务一线工作,通过大量案件的办理,切实将系统学习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司法实践中,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滋养理论,积累了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宝贵的办案经验。但随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数量的增加,曹梅同志亦深感能力不足,本领恐慌。为此,她在坚持学习有关理论著作、典型案例外,还在而立之年,从带孩子、做家务中挤出时间,攻读了法律硕士学位。“我很珍惜重新走进学校、走进课堂的机会,在课堂上,我不敢开小差,生怕漏听了老师的讲课,错过了提高自我的机会。”她笑着说。
今年,我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曹梅同志被分配到第一检察部工作,除办理普通刑事案件外,还兼职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此项工作既要遵守司法运作的基本原理,又要考虑未成年人工作的特殊性,一方面不以简单地惩罚犯罪为首要目的,而是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教育矫治、预防再犯、保护救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着不同于成人刑事案件的诉讼规律;另一方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需要与家庭、学校保持密切配合,需要与教育、民政等政府部门和社会专业力量形成合力。这对于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十余年的她而言,又是一项全新的挑战,需要用爱心、耐心和责任心,秉持法情并重、关爱无限、延伸帮教、注重预防的工作思路,不断地学习、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