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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3-19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领导本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高检院、省院的检察工作方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实施办法,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3、依法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诉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全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5、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

6、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对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和提请抗诉。

9、对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重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0、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11、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13、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上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检察院的机构编制。

14、协同市、县(市、区)党委管理和考核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5、组织并指导全市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6、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主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

17、管理本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审批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18、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察技术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认真落实中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省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体要求,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基本布局,以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为战略支点,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以“三有”争创活动为具体抓手,为确保“十四五”顺利开局、奋力谱写渭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121人,其中行政107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6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31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0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本单位26人转隶至监察委员会;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31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14.6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0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本单位26人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1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本单位26人转隶至监察委员会;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31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14.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0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本单位26人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14.66万元,较上年减少10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本单位26人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4.6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4012182.20万元,较上年增加91.26万元,原因是行政及参公人员工资正常晋档、员额检察官工资增加。
     (2)
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113.9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正常开展公诉、侦查监督、公益诉讼办案费,控审举报来访接待费、技术网络扩容维护费和检务督察(含警务安保)业务费等。
     (3)
培训支出(20508038.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保障检察业务的正常开展。
     (4)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0.56万元,较上年减少20.12万元,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变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4.6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887.35万元,较上年减少108.08万元,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本单位26人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73.20万元,较上年减少15.69万元,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4.11万元,较上年增加34.43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退休费增加;

资本性支出(310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保障检察业务的正常开展。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4.6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887.35万元,较上年减少108.08万元,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本单位26人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73.20万元,较上年减少15.69万元,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本单位26人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2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保障检察业务的正常开展;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4.11万元,较上年增加3.43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退休费增加。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支出,努力降低检察业务成本,合理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费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努力降低检察业务成本,合理控制公务接待及检察干警外出办案等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加强车辆保养,减少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会议费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原因是保障检察业务的正常开展;培训费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原因是保障检察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4.66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79.30万元,较上年减少4.31万元,其中:办公费20.79万元、印刷费5.00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手续费1.00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取暖费3.00万元、物业管理费3.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8.00万元、培训费8.00万元、公务接待费4.50万元、劳务费29.00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21.02万元、福利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11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61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出境无预算,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行政运行(检察):反映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3、其他检查支出:反映检察机关除基本支出以外的检查方面的支出。

4、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5、检察: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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