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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华】情倾检察竞风流

发布时间: 2022-01-18

——执法爱民模范张荣华先进事迹  

张荣华,女,汉族,陕西澄城人, 1975年6月出生, 中共党员,本科文化,1999年毕业分配到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在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检部工作,现任澄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工会主席。 

张荣华同志以过硬的业务素质,以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身体力行,忠诚于党,以一位女检察官特有的细腻和胸怀,诠释着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成就了一曲新时期女检察官的光辉赞歌。2010年荣获“全市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荣誉称号,2013年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2014年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荣获“全市卷烟打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6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尖子”, 先后被澄城县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2018年度优秀政法干警,2018年被澄城县妇联授予“澄城县三八红旗手”,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巾帼风采精彩绽放

检察工作既充满了挑战,也充满了艰辛和风险,多少人望而却步,女同志更是难以出类拔萃,但是,缘于对这份职业的热爱,她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办案理念,精准打击犯罪,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检察官的真谛,她说:“检察官的职业虽然单调,审查案子的过程也确实枯燥,但我从中却找到了体现人生价值的乐趣,因为它能够实现我捍卫法律正义的理想。”这虽然只是几句平淡的话语,却演绎出一个女检察官的信仰和追求。

自独立办案以来,共办理各类批捕、起诉案件539案718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理的批捕案件批捕准确率100%, 审查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100%,无一错案、漏案。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均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7年办理的张某、彭某等二人环境污染案被评为全市精品案件,2018年向澄城县教育局发送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精品检察建议对所有轻微刑事案件,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能够依法促成双方和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成功办理2起刑事和解案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原则面前说一不二

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张荣华在办理案件时一板一眼,不掺杂个人丝毫情感,所以大家都说她比较“犟”。她听后说: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在办理案件中,免不了有人“施压”,有人“说情”。面对这些与工作原则相悖的现实情况,张荣华总是秉公执法,说一不二。严守检察人员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绽放了属于自己的光彩。对待犯罪嫌疑人,少一份斥责,多一份教育;对待被害人,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宽慰,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点滴工作间诠释着法律的真知、对公平正义的坚守。正是这样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张荣华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有一份光发一份热。无论是在法庭上和辩护人的唇枪舌战,还是接待当事人时如涓涓细流般的耐心细致,都使群众从内心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温暖。

勤于学习,精研业务,不做时代落伍者

思想有多远,才能走多远。能够在各项业务工作中脱颖而出,在公诉席上精彩绽放出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用张荣华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爱岗敬业,勤于学习,精研业务,不断用知识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做时代的落伍者。

所谓爱一行,专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张荣华始终坚持多请教身边的老同志,多听,多学,多问。在政治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修养。平时工作中,张荣华时时处处心里想的都是工作。她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及最新法律动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中干,干中学,熟练掌握并运用法律,通过办案切实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从检20年来,张荣华始终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和检察机关办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爱岗敬业,廉洁从检,多年来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她内心对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对检察工作的执著和追求,让她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展现出别样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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