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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俊潮】严格公正司法 力行扫黑除恶

发布时间: 2021-02-01

     清晨的检察院,他总是第一个坐在办公室,俯首于案卷;傍晚的楼门口,他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单位,结束一天忙碌的工作。二十多年从检生涯,他的日程里铸就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与忠诚,诠释着他对检察事业的专注与认真。他常说:“检察工作决定着当事人的人生与自由,牵动着人民实现公平正义的希望,来不得半点马虎。”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以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研判工作。他就是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任俊潮。

     任俊潮作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黑恶案件的承办人,在基层检察院办理大案要案时,总能依托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及时和公安机关和法院研讨案件,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团队提供最专业的支持。在办理韩城王某案时,韩城公安局认为王某案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任俊潮在翻阅案卷的过程中,提出了异议。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刑法规定的一个罪名,这个罪名他必须符合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四个特征,缺一都不能认定,王磊案件不符合四个特征的构成要件,所以我们就没有认定这个案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某案在侦办过程中,由于定性问题迟迟不能向前推进,任俊潮同志带领市院指导小组的同志多次赴韩城组织公检法联席会议,就引导侦查、证据固定、组织庭审等多方面工作展开讨论,在公安机关多次补证后,证据仍然不能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准。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王振峰:老任及时和韩城市公安局进行了沟通,结合两高两部对恶势力犯罪的若干规定,认为该案件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过严格把关上报省院,省院同意了市院同意该案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定性,最终该案件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处理。体现了不拔高不降低,使涉黑涉恶案件一个都不放过,不是涉黑涉恶案件,一个都不凑数。

      在同事的眼中,任俊潮不光是扫黑的能手,也是他们的好大哥,拥有着公认的好口碑,经他手办理的案件,必是精品。这都归功于这些年来他专注做一件事,打下的扎实基本功。他一直秉持着一个观念,审查一个案件学习一个罪名,而一个罪名的背后,往往需要掌握几部甚至十几部法律、司法解释和众多案例。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齐幸:在我们年轻同志遇到比较困难的案子的时候,我们都会向任主任请教,向他学习,当他自己有不懂的知识的时候,他也会翻阅大量的资料,翻阅最新的法律法规,给我们传授他学到的知识,帮助我们办理案件,给我们提供更多的思路。

      二十多个春夏秋冬,任俊潮始终如一地奋斗在检察战线,用青春和热血书写着一名平凡检察人的矢志不渝,以初心和信仰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的忠诚担当。如今,他不负青春、不负使命、不负韶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描绘了心中那抹“检察蓝”。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 任俊潮:我也马上退休了,公检法的办案传统的就是师傅带徒弟,我将毫不保留的把我20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传授给后来的检察人员,使他们进一步在办案中摸索,在办案中学习。把案件办成铁案,经的起历史考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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