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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检察印记|以人民为中心:印在每一个司法足迹里

发布时间: 2020-01-16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其中,“以人民为中心”赫然在列。

“中国之治”宣示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价值关怀和实践取向。坚定的人民立场为“中国之治”提供立足点,真挚的人民情怀为“中国之治”倾注动力源,稳固的人民主体为“中国之治”树立顶梁柱,纯洁的人民本色则是检验“中国之治”的试金石。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2019年,作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积极推动者,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机关一道,以实际行动、实在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迎难而上,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各项重要指示,是政法机关的行动指南。

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很轻,解决信件所反映问题的责任却比泰山还重。信访工作是“老大难”,涉及司法办案的信访工作更是难上加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需要逆风前行,迎难而上。

“我做梦也没想到,会碰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访。他给我讲法律、说道理,把我的案子分析得清清楚楚,当时就把我说服了。”回忆起2019124日张军检察长接访的情景,信访人冯某心服口服。

2017年,冯某所在的重庆市某防火材料公司一名员工因工伤事故死亡。在此后的近三年时间里,经过行政复议、三次结果一致的诉讼,他仍对自己企业所承担的责任认为处理不公,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要求纠正法院不当裁判。

2019124日,张军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调研时接访了冯某,在耐心倾听冯某的诉求后,张军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推心置腹、将心比心,站在民营企业长远发展的立场上,真正为冯某的利益着想。冯某当场表示:“我向您表态,案件到此为止。”125日,冯某提交了撤回监督的申请。

信访工作是关乎老百姓的工作,必须得做,还要做好。检察机关勇于担当,以高度责任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人民至上”成为最高的价值追求。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兑现承诺,实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不让一封信蒙尘,不让一位信访人遥遥无期地等待;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将心比心化解信访矛盾,解决信访人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加快信息化建设,上线运行网上信访系统2.0版,对受理的每一件信访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为处理群众来信插上科技翅膀;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降低窗口台面和椅子高度,方便信访人坐着反映问题、坐着填写表格;安装长椅、饮水机和空调,让群众累了能坐一坐,渴了能喝上热水,夏天热了还有空调解暑;

……

一桩桩,一件件,都把“人民”放在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开听证,解“法结”化“心结”

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政法机关责无旁贷。2019年,在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为了更进一步促进矛盾化解,对多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更加看得见、看得清。

20154月,宋某的独生女宋月(化名)被前夫王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经历了法院一审、二审及申请检察机关监督,老两口均对处理结果不服,于20195月向最高检申诉。

老两口“杀人偿命”的诉求很快引起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的重视,经对全案进行审查分析,检察官发现,本案案情虽不十分复杂,但引发的矛盾纠纷很大;同时,申诉方既有年过六旬的老人,还有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宋月是我们老两口唯一的女儿,失去女儿的痛苦带来的精神压力难以想象。我觉得判决量刑过轻,应该判处王某死刑。法院虽然判处被告人赔偿30多万元,但赔偿一直没有全部落实。”申诉人明确提出了两点申诉理由。

如何彻底解开申诉人心中的疙瘩?第十检察厅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让第三方来评议,把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做到极致。

经过一个多月的筹备,一场有专家学者、司法行政部门人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加的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如期举行。

在三个小时的听证中,申诉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申诉主张;案件承办人阐明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展示了案件证据;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评议,并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法学专家也在现场进行了答疑解惑。这场专业的听证会,让申诉人及其代理人感到满意。

办案中,检察官在了解到申诉方一家生活困难后,发现宋某一家的情况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于是积极帮助他们申请司法救助,让他们感受司法的温暖。

2019年,像这样的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举行了很多场:5月,云南省禄丰县检察院对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进行公开听证;8月,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对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9月,福建省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11月,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举行民办托幼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与此同时,全国检察机关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申诉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的申诉案件,努力提升办理申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以公开促公正,把工作做到了群众心里,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了实处。

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实现全覆盖

2003年,检察机关创设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广泛选任人民监督员,让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到检察办案和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来。这项制度如何适应新形势不断与时俱进?2019年,最高检以行动作出了回答。

201810月,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作出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短短24个字,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来说却是历史性的突破,标志着这项制度依照国家立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落实法律规定,20198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明确了十种监督方式,监督范围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各类案件,实现了全覆盖,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白建军是甘肃省人民监督员,在参加甘肃省检察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他直言不讳地指出案件存在的瑕疵:“有的法律文书说理性还有待提高,有的案件审结报告中有较明显的错别字。”白建军把这些问题都向甘肃省检察院做了反馈,同时也希望检察院能更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来。

徐继红是湖北省襄阳市人民监督员,她全程参与了对黄大爷的司法救助案。

74岁的黄大爷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伴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不幸去世,如今家中只剩有肢体残疾的黄大爷与9岁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孙子,祖孙二人靠着黄大爷每月微薄的养老金过活。接到案件线索后,承办检察官严格审核把关,详细调查了解被害人和肇事者家庭状况,最终确定给予黄大爷司法救助金1万元。

“检察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检察办案,全程接受监督,体现了阳光司法,展现了司法公信力。”徐继红感慨地说。

一年来,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已成为常态。检察之外看检察,人民监督员也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促进司法公正。

念兹在兹的为民情怀,总是具有直抵人心的力量。司法为民、司法暖民、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体现在依法治国进程中,体现在每一个检察足迹里,历久弥新。(检察日报孙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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