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33363001
举报专用电话:0913-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华检问答】父母不合格可以剥夺监护权吗?

发布时间: 2022-03-17
 问:今年,刘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赵先生同意,且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和共同债务的处置都没有异议。但令人意外的是,二人都不愿意抚养身体健康的女儿。刘女士称,自己收入不高,母亲身体也不好,没有能力抚养女儿;赵先生则表示,自己经常出差,父母年龄又较大,而且孩子毕竟是女孩儿,跟着妈妈更有利于成长。

  父母不合格可以剥夺监护权吗?

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就算离婚了,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抚养、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父母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或者失去抚养能力才会被剥夺监护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