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刑事执行检察遇上大数据
无论是江苏检察机关推出的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模型载体——“执检小智”,还是天津检察机关深度应用的刑事执行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抑或是浙江检察机关建立的专项检察监督、侦查数据库……伴随着大数据法律监督的理念催化,检察业务监督模型的探索实践,今天,数据正在以更多可见的方式重塑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格局。
“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高质量发展,是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深刻认识到数字化时代给法律监督带来的巨大变化,他向记者表示,必须要打通数据壁垒、建立“大一统”的数据库,进而实现数据的碰撞分析,这种个案到类案、再到社会治理建议的类型化、系统化监督,将是今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
实践中,这种重塑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格局的变化,正以肉眼可见的形式发生,呈现“百花齐放”态势。
同数据“交朋友”
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
也要有大数据思维
让数据碰撞出线索
构建监督模型
重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
为数据“做个集合”
正是靠着检察技术力量的加持,第四巡回检察组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纠正违法减刑、假释13件,纠正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又犯罪案件5件,提出40类问题的检察建议,问责处理相关责任干警76人。
这次的成功经验让汤红伟看到了大数据的能量。“大数据既是巡回检察的一柄‘利器’,也将是日常派驻检察的常备‘武器’。”他告诉记者,建立检察监督基础数据库,不论是派驻检察还是巡回检察,都可以随时取、用数据信息,既能发挥派驻检察前沿阵地作用,也能释放巡回检察利剑锋芒,有助于形成大数据赋能长效机制,在监管单位留下一支“不走的巡回检察组”。
让数据“开口说话”
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
打开新视野
而大数据无限性和锁定性的特征,使得广泛性与针对性高度融合。“这意味着,借力大数据能够使我们置于海量数据的制高点,使得检察侦查的规律和轨迹为我所用,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检察侦查精准发现线索难、精密调查核实难又效率不高的困境,为检察侦查工作打开前所未有的视野。”王祺国告诉记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