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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赢民心 赤诚谱华章——记渭南市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获得者、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刘国华同志

发布时间: 2019-06-12

    刘国华,女,汉族,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自1997年9月进入华阴市检察院工作以来,该同志历任助检员、检察员、侦查监督科科长、刑事检察部副部长等职。她工作认真,作风踏实,因工作努力、成绩突出,多次被华阴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政法工作业务标兵”称号。
    一、紧跟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加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稳步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该同志身处基层检察机关,能够自觉学习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检察机关文件、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强化自身思想认识,立足发挥检察职能高点定位谋发展,通过执法办案,为华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刑事检察履职过程中,她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注重平等人权保护,对各类诉讼主体平等对待,准确运用法律政策,不偏不倚;注重审慎谦抑、规范文明,对刑事案件定性处理,突出主客观一致原则,依法依证据办案,不枉不纵;注重打击与保护并举,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突出预防,不断追求执法办案的最佳效果。
    该同志执法公正、清正严明、业务精湛、能力突出,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余件,先后2次被渭南市院授予全市“十佳公诉人”。所领导的侦查监督部门,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连续五年被渭南市院评为“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该同志以实际行动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充分体现了一名检察女干警“敢担当、善担当”、“能作为、有作为”的职业素养和良好形象。

    二、坚持“突出重点、从严打击”,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该同志高度重视区域治安稳控工作。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企业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针对企业实施的暴力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哄抬价格、阻碍施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2014年以来,主动介入“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故意杀人、特大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等多起重特大案件侦查,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保快捕快诉,累计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20余条;带头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新型犯罪以及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团伙犯罪案件,累计批准逮捕上述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200余人;不断强化释法说理工作,尤其是对不捕案件,在作出决定的同时,以书面形式阐释作出决定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累计发出说明不捕理由通知书20余份,作出决定的不捕案件,侦查机关、案件当事人均未提出复议、复核,实现了案结事了,保障了社会稳定;尽最大可能为被害人挽回损失、提供救助,先后为一名年过半百的被害人和一名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害人亲属协调解决了民事补偿问题和困难补助款,群众为其送来了“检察救助,情暖民心”的锦旗;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30余人次,在规范侦查行为、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同时,有力维护了华阴市的社会安宁。2015年,被被陕西省院、省高院、省公安厅、省烟草局授予“全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

    三、坚持“平等对待、区别处理”,着力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该同志始终坚持把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十分重视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保护,注重通过刑事打击,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诚信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2014年以来,累计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信用卡诈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销售假烟、不合格食盐制品等案件30余件,批准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60余人,监督立案2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市场经济秩序有序运行。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注重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检察方式,依法引导公安、行政机关规范、文明办案,通过“四个规范”强化对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通过“三强化、三建立”加强对公安机关漏捕行为的监督,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0余人;积极参加平安创建宣传工作,走村入户、入校入厂,宣讲法律政策,耐心倾听收集群众和企业的诉求,为平安创建建言献策,累计走访群众、企业代表300余人次,收集反馈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30余条,解决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5件,提高了群众平安创建意识,促进了侦查机关、行政机关对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起草的华阴市院加强侦查活动、纠正“漏捕”的做法,被渭南市院转发推广。

    四、坚持“动态监督、即时处理”,着力维护宜居美丽的生态生活环境。
    该同志高度重视山清水秀、环境宜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17年8月,所在的侦查监督部门建立了渭南市首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并进入全面运行。通过这一工作平台,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依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形成对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合力。目前,已监督市水务局对5起非法采挖沙石案件依法移送市公安局处理,市公安局审查后已决定立案侦查,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所监督立案的非法采矿案,被盗采的沙石总方量65940立方米,涉案总价值32136008元。华阴市院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平台运行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被陕西省院转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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