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2
联系与区别
联系:
1、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
2、造成后果相同: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五条,两罪都是因生产作业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不同行为对不同行为人进行的刑事处罚。
3、二者都是因为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而进行的刑事处罚。
区别:
1、法律规定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刑法》中的规定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刑法》中的规定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主体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和生产的直接指挥者或管理者;犯罪主体较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范围要厂,包括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一般职工和在生产、作业中直接从事领导、指挥的人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中负责劳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员,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主管与直接管理劳动安全设施的人员,一般不包括普通职工;
3、客体行为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体行为是生产过程中不按照规定造成的事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是作为形式的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强调自然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如在不准使用明火的工作场所使用明火等,处罚的是违章操作的自然人。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客体行为是发现安全隐患,不消除安全隐患,照常生产的。对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更强调劳动场所的硬件设施或者对劳动者提供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追究的是所在单位的责任。
03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8年9月,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马某、王某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马某为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垃圾利用公司承包人,在现场劳动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下由王某某等人带领工人生产,工人李某某、屈某某在皮带机喂料过程中发现进料堵塞,二人上至料斗上方疏通进料,料斗周围的沙子突然坍塌将二人掩埋,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认定,此次事故直接原因是二人无安全防护设施导致掉入料斗,沙堆坍塌致二人被埋、窒息死亡;间接原因是该企业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擅自生产,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无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王某某对本次事故发生负直接管理责任,马某负直接领导责任。2019年4月,马某、王某某均被华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评析:马某等二人作为企业的承包人、管理人,在企业停业整顿期间,未消除安全隐患也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指令工人照常生产而发生事故,是一种不作为犯罪,且此案中犯罪主体为承包人、管理人,追究的是直接责任人员,因此定性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案例二
2018年10月,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个体建筑商张某某在没有建房资质情况下与某个体老板王某某签定了某宾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砌体结构设计规范》且施工现场未配备相关安全设施,2018年7月,突遇强风大雨冰雹天气,李某某等四名工人在施工现场刚建好的墙体下避雨,墙体突然坍塌将四名工人掩埋,被害人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朱某某等三名工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鉴定,墙体自身施工质量及设计不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砌体结构设计规范》是墙体倒塌的内在原因,安全管理缺失及违法生产是墙体倒塌的管理原因及主观因素,强风破坏是墙体倒塌的直接原因及客观因素。2018年12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案例评析:此案中的张某某作为个体建筑商,没有建筑资质证书,墙体自身施工质量及设计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等规定,由违章操作引起此次事故发生,完全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认定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