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部讲述女性成长的励志剧《三十而已》正在热播,该剧聚焦“30+”女性的职场与生活状态,切中当下都市女性面临的压力、焦虑与困境,让很多女性朋友感同身受,追捧不已。
今天,小编带大家追一下剧中的法律点,让你看剧学法两不误。
顾佳霸气解雇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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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最让人津津乐道一幕,就是全职太太顾佳干脆利落地开除了心术不正的女员工李可。顾佳选择了一种“软着陆”的方式让李可自己主动辞职,既避免了因解除劳动者可能造成的法律成本,又给李可留了后路。那么现实中,公司应如何做到依法依规辞退员工呢?
法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企业辞退员工应当依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充分举证员工确实违反了规章制度。一方面,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合法,另一方面,规章制度的内容也要合法、合情、合理,不能与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相抵触。
王漫妮遭同事使坏险失业
02
王漫妮的同事捡走了客人丢掉的小票,并刻意将巨额消费的积分存进王漫妮的会员卡,由于商场积分可以兑换消费券和现金。如果此行为被认定为王漫妮本人所为,将会面临处罚甚至被解雇。对于职场中的陷害行为,应怎么办?
法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王漫妮同事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毁了王漫妮的品德、声誉和形象等社会评价,并对其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王漫妮可以要求同事赔礼道歉,并在造成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王漫妮遭遇恶房东涨租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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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太太在房屋租赁合同存续期内擅自向王漫妮提出涨价要求。漫妮虽无奈,考虑到另寻租处又是一笔开销,只得按照房东太太要求支付了租金。但是没过几天,房东太太竟然以卖房为由要求漫妮搬走。面对恶房东,“王漫妮们”应该怎么办?
法律点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王漫妮可以继续要求居住在所租赁的房屋内,直至租赁时间到期,新业主方可行使房屋占有权、使用权。
《三十而已》传递着一种“不妥协、不低头”的人生态度,当我们遭遇了困境,也请不要放弃维权,不要忘记还有《民法典》等法律在身后庇佑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