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和权益保障的监督,有针对性地推动未成年人特殊教育矫正工作,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集中统一办理,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近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与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与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相比,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有其自身特点和要求。《社区矫正法》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设立专章,予以特别规定,要求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进行,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便于未成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下一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刑执部门将积极落实高检院统一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能,突出监督职责,与社区矫正机构形成工作合力,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关怀,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