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已经得到全面禁止。但是捕杀、遗弃、虐杀猫狗等伴侣动物的现象却在全国各地日益泛滥。所谓伴侣动物,是指能够和人生活在一起,进行亲密沟通和相互情感交流,能够给人们带来生活快乐的宠物。它们大多非常驯服,活泼可爱、机灵小巧,可分为八大类,主要有家养的犬、猫、鸟、鱼、兔、赛鸽及斗鸡等动物。
有调查显示,犬猫肉非法产业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逐渐形成各种以残虐动物为业的产业,其中以猫犬的盗、抢、毒和收购、运输、屠杀、销售的黑色利益链最为典型。集中在这条利益链中的多种违法犯罪问题,已对我国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动物保护等造成极大危害。另一方面,虐待虐杀动物日益组织化、低龄化,甚至一些人通过网络传播宣扬暴力文化。大量犯罪学研究表明,虐待动物或直面虐待动物行为是引发未成年人日后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而在公开场合虐待虐杀动物向不特定人传递暴力信息的行为不仅仅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更是导致发生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暴力犯罪等等危害社会行为的主要诱因。但我国现有法律并未明确将虐待和虐杀动物一类行为视为法律所禁止的暴力,也没有明确规定与此相关的内容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暴力信息。
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呼吁保护动物的立法,而相比于往年,这次的呼声则更加迫切。2021年10月18日,我国司法部发布了征集2022年度立法项目的公告 ,随即“反虐待动物法”、“央视呼吁禁止虐待动物尽快立法”、“支持动物保护立法”等话题在各大网站引发热议。对很多喜欢小动物的人来说,最希望看到出台的法律,就是《反虐待动物法》和《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将传播对动物实施的暴力信息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明确环保、动保、消费者保护等相关社会组织就动物类公益损害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动物类公益损害日益严重,与之相关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善良风俗、人身安全等公益保护机制缺位。"赵皖平在建议中提到提起动物类行政公益诉讼具有迫切性。
“检察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防治动物保护方面的公益损害。”史玉东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指导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过程中,一并关注涉及伴侣动物的公益侵害及其危险,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法定领域以及公共卫生、互联网、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全面、系统保护动物安全,进而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我们内心的法律。当道德无法约束个人行为时,立法就成了更有效的途径。在完善的法律出现前,我们能做的就是敬畏和尊重每一个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