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对家暴“零容忍”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从现实看,反家暴不是简单一句“严惩”就能解决的问题。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第一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基础上,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既是对家庭暴力类型的细化,对“虐待”法律含义的细化,也意味着对家庭暴力做出了更严厉的否定性评价,有助于提升对家暴的惩戒力度,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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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检察君提醒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注意保存证据。能够用来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材料有:
(1)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及时拨打110报警,请求警察制作笔录;
(2)收集视听资料、照片等相关证据;
(3)应当及时到医院就诊,保管好医院的诊断书、病历、收据等相关资料;
(4)有明显伤害痕迹时,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5)向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寻求帮助的证据;
(6)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7)如果有目击证人时,可以提取证人证言,诉讼时证人也可以出庭作证。
希望更多的女性能在婚姻关系中做一个勇敢者,在第一次受到暴力对待时就态度鲜明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积极收集证据,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或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