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年人种罂粟被判5年”引发热议。据报道,因被邻居介绍花很好看,一75岁老人种下两粒罂粟果实,直到派出所检查,清点出四千多棵,被判5年刑期。老人家属称,其直到被抓才知道种的是毒品。
对此,@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 回应称,被告人李某某(1946年6月出生)于2019年3月8日被民警查获。经现场铲除并清点,共计查获罂粟幼苗4104株。李某某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其明确知晓自己种植的为罂粟,且李某某所在村案发前持续通过广播宣传禁止种植罂粟。李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开庭审理前后,承办法官均能与李某某正常沟通,并未发现其存在生理性耳聋。
华阴检察提醒您
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按《刑法》351条处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71条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非法种植罂粟
轻则拘留罚款
重则判刑
请广大市民注意了
如发现种植罂粟
请立即向公安局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