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日常能了解到的法律小知识和我们科普过的法律小常识中,经常能看到这样一句话,“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经常听,经常讲,但是有没有人能准确地说出来,什么是公序良俗?何谓“公序”,何为“良俗”?
公序,即公共秩序,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基本秩序和根本理念,是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相关的基础性原则、价值和秩序。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良俗,即善良风俗,是指基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习俗,也可称为社会公共道德,是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
规定原因
之所以需要规定公序良俗原则,是因为立法当时不可能预见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做出详尽的禁止性规定,设立公序良俗原则,以弥补禁止性规定之不足。
公序良俗原则包含了法官自由裁量的因素,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而能处理现代市场经济中发生的各种新问题,在确保国家一般利益、社会道德秩序,以及协调各种利益冲突、保护弱者、维护社会正义等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机能。
当遇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时,法院可直接依据公序良俗原则认定该行为无效。
一般情形
民法学说一般采用类型化方式,对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了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危害国家公共秩序类型;
2.危害家庭关系类型;
3.违反性道德行为类型;
4.射幸(侥幸)行为类型;
5.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类型;
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类型;
7.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类型;
8.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9.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
10.暴利行为类型 。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公序良俗”将不再是人们内心的道德评判,而是判定民事行为效力的重要依据。在民事活动中尊重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一位公民从事民事行为必须遵循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