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郑小凡
按照省院《关于开展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学习调研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围绕五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我院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坚定“四个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党建与检察工作有机融合的有效途径,提高全院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觉悟,切实保证韩城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的贯彻落实。
二、目前我院的班子建设是比较合理、高效的,今年1月份配备了1名70后副检察长,3月份又从中层岗位选拔了两名年轻同志进入党组班子(其中1名76年出生),这样班子老化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善,既考虑优秀年轻干部能够进入领导班子,又要注意发挥经验丰富、年龄较大干部的传带作用,使班子年龄梯次更加活力。班子成员的分工比较合理,根据个人特点和素质能力,统筹兼顾、能力互补、各尽其才。我院队伍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年轻后备干部培养不足的问题由于我院人员严重超编,10多年来一直未招录年轻干部,造成我院对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和提拔任用捉襟见肘,年轻干部储备极为匮乏,科级干部无80后、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38岁,这些严重影响我院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另外我院还有3名副科级年轻后备干部(无公务员身份),由于身份的局限性,未能及时提拔任用,恳请组织解决为盼。(二)是人员超编我院核定的中央政法编制数为56人,现有干警76人。由于严重超编,按规定一直未能进行公务员招录,造成人员青黄不接,老龄化严重的局面。(三)是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一是整体队伍老龄化。目前,全院干警76人平均年龄为48岁,其中26岁-30岁1人、31岁-35岁7人、36岁-40岁3人、41岁-45岁14人、46岁-50岁19人、51岁-55岁16人、56岁-60岁16人。主要集中在46岁-59岁年龄段,年龄最高58岁,年龄最小29岁。老龄化、同龄化和断层问题的存在,造成我院整体队伍年龄结构极不合理,老中青比例严重失调,严重影响了整体队伍的梯队化建设和年轻干部的培养。基于队伍现状,目前检察官助理平均年龄偏大,面临退休,在工作中很难发挥作用,加上书记员短缺。我院基本上是独任检察官办案形式,员额检察官不仅要对案件事实证据把关,而且还要承担大量的辅助性工作。人员老化断档及“重刑轻民”思想影响,致使我院检察官“四大检察”业务能力很不均衡,这就需要在全院转变“重刑轻民”思想,加强对民事行政法律学习积累的基础上,招录民事行政法律专业人才,逐步改变我院人员知识结构,达到“四大检察”均衡发展。
三、针对执法司法中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措施。
狠抓内部监督,为规范执法提供机制约束。狠抓信息化应用,为规范执法提供科技支撑。就此项工作简历长效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确保评查效果。通过执法大检查活动,我院全体干警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司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司法错误及瑕疵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从源头上减少涉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构建更加完备的司法管理体系,查漏补缺,分析原因,建章立制,促使执法司法规范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9年后半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0%以上。
深刻学习落实防治干预司法等“三个规定”,要求各内设机构和办案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有相关问题存在的,及时记录在卷并上报。查办和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重点排查干警是都有以暴力或威胁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或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和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不力等问题。
四、随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干警心目中的筑牢,在个别干警身上存在的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已成为过去式,已灰飞烟灭。认真落实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明确要求我院干警配偶和子女不得在其任职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坚持做到洁身自好,严把身边人的教育观,坚守底线,慎用权力,严守党章规定,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担当,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实,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通过此次调研,旨在查找我院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以便清除顽瘴痼疾,补齐短板弱项,强化源头治理,真正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检察队伍,为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