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3-5202000
检察服务中心:0913-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业务 > 典型案例

西安莲湖:酒后第二天驾车算酒驾?真相是...

发布时间: 2020-01-10

  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多数人已经知道了要避免酒驾,但是前一晚酒过三巡的幸福畅饮,睡一觉第二天早上开车去上班就不会涉嫌酒驾了吗? 

  虽然前一天晚上喝了酒跟第二天没什么关系了,但确实有不少司机在第二天清早还是被查出酒驾,就比如说接下来这位掉以轻心的大兄弟。 

  案件回顾 

  男子刘某,做销售工作,平日里喜欢广结好友,应酬喝酒是家常便饭。 

  一天晚上,刘某跟往常一样同客户、同事聚餐,喝了有七八两白酒后,同事见状就给他叫了代驾回家,可是走到半路朋友又约他打麻将,刘某便让代驾停车离开,自己打车赴约。 

  第二天早上5时,牌局结束后,刘某打车回到停车地叫代驾,因迟迟无人接单,刘某就睡在了车上。 

  三小时后,刘某被闹钟吵醒,心想隔了一夜应该没事了,就开车去上班,岂料中途等红灯时竟然睡着了,堵塞道路被后车司机敲玻璃叫醒。 

  刘某再次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虽然事隔一夜但其血醇浓度检测为145.40mg/100ml。 

  日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该男子提起了公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隔夜酒”型醉驾案。 

  所谓“隔夜酒”型醉驾是指驾驶人前夜饮酒,次日醒来开车依旧处于醉酒状态。主要原因是酒精在人体的代谢速度取决于很多因素,且因人而异。 

  一般正常人每小时可以消化10-15g酒精,如喝一斤白酒,酒精含量200g,至少需要20小时才能代谢完。 

  这类情况因为少见,所以常被忽视,很多人误认为“隔夜酒”经过一夜已经没事了,实则若饮酒过多未代谢完第二日依旧可以测出血醇浓度。为此第二日需要开车的前一夜尽量不要饮酒,谨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