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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同庆时 检察守护中

发布时间: 2020-10-14

小长假办案“不打烊”

10月1日是国庆小长假第一天。为了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好手头的案件,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的部分干警选择了工作“不打烊”,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着职责。

中午12点多,随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桂超俊仍坐在办公桌旁,一页页地翻阅着厚厚的案卷。

“这个案子是放假前接的,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犯罪,已经查明的被害人有30多人,每个人被骗的金额少则几十万,多达上千万,涉案总金额超过了1个亿。”桂超俊说着,看了看放在身旁的一个大号行李箱,里面装的是30多本装订好的案卷,每一本案卷都像一包A4纸那样厚实。

“放假期间,我也很想休息,但一想到那么多人一辈子的积蓄就这样被骗,我就想着得赶紧把案子办了,把被害人的损失早一天追回来。”当被问到小长假的打算时,桂超俊坦诚地说。

她正在翻阅的案卷,有侦查案卷,有证据案卷,有审计报告,其中包含大量的讯问、询问笔录和不计其数的银行流水等材料。密密麻麻的数字,让人眼花缭乱。

“我在准备补充侦查提纲,今天放假,正好把审查发现的一些问题列出来,便于后期把证据做得更充分。”桂超俊说。

担任检察官以来,桂超俊几乎每天都是在家、单位、法庭、看守所四点一线中奔波忙碌,像一个高速旋转的陀螺。近几年,她的办案数量一直居本部门、本条线前列。

“虽然不能陪家人,但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能让群众幸福安宁,我还是很欣慰的。”桂超俊笑着说。

从办公室的窗户往外看,不远处的路边悬挂的一面面五星红旗,在微风中轻轻飘扬。桂花的清香味儿弥漫在空气中,把国庆、中秋的气氛烘托得分外浓郁。

(本报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刘大印)

这个中秋与“她”过

今年的中秋夜,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丁夏维,从家里拎走一盒流心奶黄月饼,甚至顾不上亲一口和她挥手告别的女儿,就匆匆出发了。

金华市郊区一家小饭店里,她点好一桌土菜,最关键的是,要加上一份松脆的玉米烙,因为,这是那个“她”最爱吃的菜。

夜幕慢慢拉上,小兰和她大姨一家终于出现,这个13岁的小女孩,就是丁夏维等待的那个她。

“真是对不起,今天过节,烤饼生意特别好,现在才过来。”小兰的大姨在集镇上卖烤饼,她今年刚成为小兰的监护人。一年来,丁夏维一直在帮助这个新组建的家庭磨合,让小兰尽可能多地感受到家的温暖。

2019年8月,小兰亲眼目睹了父亲杀死母亲,之后,父亲被判死缓,她成为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虽然有民政部门按时发放的生活补助,但是正值青春期的小兰,却像变了一个人,出现不服管教、出入酒吧等问题。

接到妇联反映的情况后,丁夏维意识到事实孤儿缺少的不只是钱,更关键的是缺少教育和有效的监护。

于是,婺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蔷薇工作室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教育、民政、团委、关工委、妇联等11家部门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门研究民转刑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监护缺失、行为偏常等问题的救助方案。

在各方努力下,公安机关抓获将小兰当作赚钱工具的犯罪嫌疑人7名,检察官与专业心理辅导师着手对小兰进行心理引导,并通过支持起诉,指定大姨为其监护人。

近一年过去,小兰重返校园,脸上也渐渐有了笑容,丁夏维又开始当起了临时妈妈,一边督促小兰按时完成作业,一边告诉大姨和这个年龄孩子相处的方法。

“以后我想当个演员,养活自己,也能照顾大姨。”小兰吃着月饼说出了自己的愿望。

丁夏维陪着这个新组成的一家三口一起赏月,月亮虽不算太大,但是看着却特别的圆。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张一诺)

节日期间照常“白加黑”

10月1日,四川省宜宾市检察院文稿材料组办公室回荡着键盘的敲击声和打印机的运作声,大家时而聚集到一起交流文稿内容,时而回到座位上继续改文稿。

案件办理组的检察干警同样早早来到办公室,大家按照工作安排,整理案件资料、梳理案件线索、为外出调查取证做准备工作……

试点工作期间,宜宾市检察院抽调20余名具有自侦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案件办理组。该组承担着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重要任务,通过摸排涉黑案背后的相关犯罪线索,深挖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事实,目前已立案查办6起案件。

节日期间,案件办理组以“白加黑”“5+2”的工作模式,“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中央驻点指导组移交线索核查等工作。

(本报记者曹颖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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