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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之名,守护“未”来——日喀则市检察机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 2024-04-09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近年来,日喀则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托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中心“珠峰护苗”未检工作室,突出治罪与治理并重,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治副校长,守护少年的你 
    “好朋友约你一起去网吧、朗玛厅,怎么办”“在学校遭遇欺凌,怎么办”……开学季、国家宪法日、六一儿童节,每一个与孩子相关的重要时间,学校里都不乏检察官的身影。 
    近年来,日喀则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新任及续聘,并依托法治副校长主阵地,聚焦“检察蓝”护航“开学季”等主题,向1.8万余名师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2.1万余份;联合市普法办拍摄双语微视频“开学第一课·检察官开讲啦!莫让校园欺凌毁了花季的你”,累计分享5000余次、阅读超过10万+、点赞1.5万余次,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普法只是法治副校长履职的起点,通过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参与周边环境整治……法治副校长能做的、应该做的,还有很多。据悉,2023年,日喀则市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管、烟草、食药、文旅等部门对全市169所学校周边商店超市、烟酒店、食品店、彩票店、文具店等450家经营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下架过期食品、“三无”文具、玩具等产品1000余件,责令当场整改61起,提出口头建议205次,立案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并引导经营者提高社会责任感、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共筑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环境。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让青少年远离“大灰狼” 
    强制报告制度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时惩治犯罪的重要举措。为保障这项制度发挥应有作用,日喀则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紧盯宣传教育、凝聚合力、责任落实三大环节,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让青少年远离“大灰狼”。 
    强化宣传,提升广度。坚持“传统媒体+新媒体”相结合,依托送法进校园、专项监督等,发放、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及海报,并将最高检强制报告制度公益宣传片及宣传标语在全市各大LED、学校、医院、社区等电子屏进行滚动播放并转发到各自公众号,进一步提升强制报告知晓度。 
    建章立制,凝聚合力。与日喀则市纪委监委、公安、教育、民政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规定》《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等机制,聚力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关口前移,并对1.2万余名教师进行入职查询。 
    深化督导,督促落实。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相关部门对全市345家娱乐场所、41家网吧、163家藏餐吧、538家宾馆、旅馆、酒店等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未成年人入住登记信息不严格、不全面;个别宾馆、旅馆、网吧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网吧、宾馆、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对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知晓率不高等问题,责令当场整改53起,提出口头建议105次,立案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 
    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融入“六大保护” 
    2024年2月,亚东县检察院下沉接访中发现,辖区三名未成年人父母相继亡故后,未有近亲属及其他监护人履行全面监护职责,长期处于监护缺失状态。对此,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实地走访三兄妹“面对面”询问,并辗转2200多公里到三兄妹之前生活地详细了解监护情况,查明了“三名未成年人监护权缺失”的事实,发现行政职能部门虽积极主动作为,但还未能尽到全部监护责任。 
    承办检察官整合相关线索情况后,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及时、依法建议行政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监护照料三兄妹,并成立未成年人监护审查评估小组及时开展三兄妹监护评估,为三兄妹量身制定监护方案,保障三兄妹得到妥善监护,以最优方案呵护“美好未来”。
   3月15日,亚东县检察院就被建议单位落实未成年人监护不当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召开公开宣告送达会,邀请县团委、妇联、教育局等6家单位参会讨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有效途径。要求被建议单位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内设“未成年人保护联络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守护关爱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同时在各乡镇村居依法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精细化专业化多渠道化,力争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内容照单全收,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管职责。 
    让每一个孩子的世界充满光亮,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向阳而生,是未成年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近三年来,日喀则市检察机关共为23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2.6529万元,为12名未成年人提供医疗、心理、就学救助30余次。
    下一步,日喀则市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通过高质效履职办案推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携手相关部门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西藏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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