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3-8211008
检察服务中心电话:0913-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动态

【富检普法】那些你以为无关紧要却违法犯罪的事!(一)

发布时间: 2023-12-18
富检普法——学法 懂法 守法—— 
    1、砍自家的树  “伐木丁丁,鸟鸣嘤嘤”,你缺钱用,砍了自家自留山的树,卖给同村的村民,但是却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办理了,但是采伐又超过规定的数量,又或者不按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方式任意采伐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2、摸金  某天你在山里发现了一个帝王将相的墓茔,你想学电视里的那样去里面摸几件文物可能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盗出文物后你又把它拿去出售可能构成倒卖文物罪。 
    3、讲义气,做“好人”  你的朋友犯了罪,想在你家躲一段时间,你出于讲义气同意了,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或者你担心他连累你没有同意但是又向他提供车辆、金钱、虚假证件帮助他逃亡,又或者他想去自首你却劝他逃亡同样构成此罪。 
    你的朋友想把他的车在你家停一段时间,而你明知他的车是偷来的还答应他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4. 胡说八道  你为了流量在网络上编造了一条诸如半夜2点将会发生8级地震、某个大型化工厂有毒的化学气体泄露等消息并四处传播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你在河边散步看到一女子溺水被一男子救起,男子在对女子做急救,但是你拍了照片发到网上却说一男子在河边对一女子行不轨之事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同时民事上又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相关法律规定 
    滥伐林木罪相关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的; 
    (二)违反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任意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的; 
    (三)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超过规定的数量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 
    林木权属存在争议,一方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的,以滥伐林木论处。 
    第六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较大”: 
    (一)立木蓄积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幼树一千株以上的; 
    (三)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 
    (四)价值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侮辱诽谤罪相关规定 
    刑法第246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董 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