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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治发声 匠心初发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法治宣传篇

发布时间: 2020-01-16

为法治发声,一直是未检检察官的职责所在。2019年以来,富平县检察院认真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着力培养懂理论、会办案、精业务、善创新的未检队伍。

持续积极作为  传播法治之声  

2019年以来,富平县检察院积极作为,适时将法治教育的重点放到校园欺凌和防性侵方面,告诉孩子们:在他们的背后,有无法撼动的法律力量和一群正义的人们,用职责为法治发声。

先后在到贤初中、老庙镇新店小学、老庙初中、张桥甘井小学、车站小学、莲湖小学、特殊学校等11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法治课上,宣讲检察官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欺凌及性侵害的案例,告诉孩子们校园暴力的发生范围、主要表现及在面对校园暴力的时候,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利用社会、学校、家庭、同学等力量共同应对和处理问题;正常触碰与性侵触碰之间的区别,深入浅出地强调未成年人一定要具备基础的防范意识以及科学的防范方法,受教育师生达7000余人。另外,手语参教,力求法治教育一个不能少。检察官走进富平县特殊教育学校,在手语老师的翻译下,孩子们用心聆听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力求精准滴灌  坚守一个初心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不是某个人的责任,也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一群人的费心与坚守:

有省级,“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研讨会”的举行;有市级,传达学习“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精神;更有县级,5月份开展了“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滴灌“一号检察建议”。11月份落实《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通过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县域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号检察建议”及《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中,制作富平县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问卷调查,涵盖了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宿舍管理、校车安全等42项内容。督导组先后进入实验中学、富平中学、东上官初级中学、东区小学、富丹幼儿园、莲湖初中等25所学校,检查学校关于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宿舍安全管理、学生人身安全管理等制度的建设等方面,并对发现的七大类问题当场向校方负责人提出建议,通过督导检查,全面护航校园安全。

回首一年来的工作,仍有很多进步的空间。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富平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勇往直前的奋斗姿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真抓实干,奋力开拓,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品质检察实践。

科普“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根据《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同时,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各项法定制度,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的特色工作模式,比如开展法治副校长、司法救助、救助困境儿童、心理疏导、社会调查等活动。(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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