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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 平 检 察 研 究2021年第 4 期

发布时间: 2021-12-06

 

 

 

浅谈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司法实践与完善

 

摘要: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检察机关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承担着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新时代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参与社会治理,在检察实践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探索新路径和新举措,在服务和保障大局中助推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

关键词:社会治理体系  检察监督  社会治理创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中国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社会治理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应有之义,在履职担当中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贡献检察力量。

一、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的提出和内涵

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伴随着国家治国理政理念和实践的更新发展,同时充分彰显了社会治理的微妙变化。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到后来提出的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我们党经过长期的摸索实践,完成了社会治理从管制”“管理治理的飞跃变迁,从社会治理体制变成社会治理体系的升华,实现了治国理论上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社会治理体系的内涵更加丰富和完善。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中,党的领导是根本,党委领导是核心,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决定的,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实现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负责是关键,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主导力量,强化各级政府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重视民主协商渠道,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社会协同是纽带,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更强调政府与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共进,依托行业规范、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全民参与是基础,社会治理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社会治理实践转化成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实践,让更多的公民通过合法途径、制度化渠道规范有序地参与到公共生活的管理。法治化是保障,利用法治方式统筹力量、平衡利益、调节关系、规范行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促进和谐。 “科技支撑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科技优势与制度优势的深度融合,实践证明,科技是引领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最有活力、最富时代气息的现代化手段。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责需求和任务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是自身职责的应有之义

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性极强的政法机关,是国家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机关之一。检察制度作为国家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是本身职责使命所在。其次,检察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在新形势下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参与融入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党在新时代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得检察机关必须适应新变化、新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

第一,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确保新时代检察事业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体制创新,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严重暴力犯罪,坚决维护基层政治安全。同时逐步树立少捕慎诉的理念,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对基层多发的简易普通刑事案件实现快办快结,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工作,大力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实提高检察业务质效。同时站在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的高度,持续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足检察职能,为地区的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注入检察法治力量。

第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了新的期待和追求,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刻影响着检察工作的着力方向。检察机关整合、调整检察职能,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深抓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充分平衡发展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供优质检察产品。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挥案例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特殊作用,同时强化检务公开和服务群众工作,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的更高期盼和要求。

第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因此检察机关需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生态宜居等社会问题解决好,将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贯穿于检察办案理念、工作方式方法等各个方面,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检察实践

新时代检察机关积极融入国家治理,应对各类风险挑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发挥自身职能主要体现在:

(一)立足四大检察,深耕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办好案办对案,结合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比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惩治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四个最严等专项行动,持续有力做强刑事检察工作,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坚持疑罪从无、证据原则,对涉嫌的犯罪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事实关,做到准起诉,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大力拓展了案源,通过个案问题采取检察建议方式纠正同类问题,强化了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极大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公益诉讼检察案源取得新拓展,持续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方面发力并取得成绩,办理了具有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对基层社会的治理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通过检察建议对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为推动地区经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发展做出检察贡献。

(二)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检察为民宗旨。检察机关始终紧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政法教育整顿工作,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实。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统一办理群众的案件受理、咨询等服务,通过多种渠道方便群众进行综合业务咨询,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少跑路。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落实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复。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等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运用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者被告人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增贫返贫,通过司法救助渠道帮贫解贫、化解社会矛盾,传递司法温情。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为打造法治校园贡献检察力量。 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预防犯罪,形成全民爱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同时对于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给予回应,防范化解舆论风险。

(三)以检察建设确保依法履职。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政治自觉融入检察履职。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发展,充分运用案件比质量标准评价体系,减少案件办理环节的非必要案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查率下降趋势明显,不捕不诉率进一步上升,案件大数据指引检察办案走向极致,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紧抓三个规定不放松,通过重大事项网上填报系统,从源头整治干预司法行为,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堤坝。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契机,促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尽管检察工作跟随新时代的要求做了很多调整和改变,但是检察实践中仍存在问题和不足。首先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检察工作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仍旧突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时效性不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对被告人反悔上诉和法院未采纳量刑建议案件的抗诉条件把握不准,该抗不抗、不该抗而抗问题;量刑建议协商机制不健全等,都直接影响案件的核心数据问题,导致案件质量不高。对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落实还不到位,检察实践中仍存在重羁押重起诉现象。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充分,不敢、不想、不规范监督时有发生,相关配套制度落实成空存在。基层的民事、行政检察仍然薄弱滞后,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现象仍然突出,找寻突破口势在必行。三是基层检察机关的基础工作仍有短板,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金融、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

四、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完善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系统的基本责任主体,基层检察工作又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承担着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新时代基层检察的一系列变化,将考验基层检察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影响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如何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责,把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落到实处,成为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找准着力点,以办案监督为中心履职尽责

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权益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突出惩治严重暴力、黄赌毒、涉众经济等影响大的犯罪案件;快办快结基层多发的盗抢骗、轻伤害、危险驾驶等犯罪,办好办对人民群众的小案。加强检察监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作用,突出四大检察在执法办案中的法律监督职能,着力解决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民事诉讼监督的能动性主动性,补强民行检察短板,要善用检察建议对带有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行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持续强化拓展检察监督职能,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同时积极寻求地区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侦查机关、社区矫正等机关,对检察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形成检察监督合力,助推检察机关监督履职。

(二)运用新理念促进法律监督能力提升

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办案与监督相结合的正确理念,坚持两者并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检察制度的一项创新,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充分体现,在执法办案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减少诉累,缓解矛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极大限度的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其次把民法典作为四大检察的重要价值指引,把民法典贯彻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对照民法典规范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也对自身检察监督权力有清楚的边界意识。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结合羁押必要性审查,区分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改变过去的重惩罚,追求高逮捕率,高起诉率和高判刑率的理念,在新时代社会矛盾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转变刑事司法理念,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三)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地区发展大局

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将基层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了解关注人民群众的真正司法需求,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案件不能仅仅满足于案结事了,还要修复背后已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精准司法服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对人口数量众多、外出务工人员众多的地区实际,典型的有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社会问题滋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奸、盗窃等,需要创新履职方式,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寻找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新渠道,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最终受益者。注重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社会关注问题和趋势的研判,形成可行性的法律性对策建议,为地区相关部门提供社会治理参考,督促社会管理主体依法创新社会管理,对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形成合力,在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强化检察宣传,充分利用法治进校园、三官一律、脱贫攻坚、社区志愿服务等平台,提高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用典型案例、现场教学等方式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纠纷,同步加强舆论管控。

(四)紧抓基层检察建设,提升基层检察队伍能力水平。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其首要任务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同时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把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主动融入到大数据和云信息系统中,着力实现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其次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推进,以办案的专业能力提升推动队伍建设的专业化水平,提升检察人员的事实证据认定能力、法律政策适用能力,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推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良性循环,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再次,通过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练赛、评优评先等途径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持续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作者:富平县人民检察院   苏新宇   王江茹)

 

 

 

 

 

 

 

 

 

 

 

 

 

  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市院研究室。

  发:院领导、人民监督员、各内设机构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18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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