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对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用重大。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力量,检察业务工作既是司法工作也是政治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底线思维,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把事关检察工作性质和方向的意识形态工作紧紧抓在手中,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笔者希望能通过以下的学习思考,与检察同仁共同探讨有关意识形态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对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一)什么是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在理论上是一种具有群体性系统性历史性特征的思想观念,是反映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制度和文化模式的思想体系。意识形态的内容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以及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反映,其核心内容是价值观。
意识形态作为哲学范畴词汇,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意识形态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意识形态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
马克思主义定义下的意识形态,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具有理解性的想象、一种观看事物的方法(比如世界观),存在于共识与一些哲学趋势中,或者是指由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对所有社会成员提出的一组观念。
马克思是意识形态理论的奠基人,马克思提出“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模型。经济基础指社会的生产方式,上层建筑在经济基础之上形成,并组成社会的意识形态,或如它的法律体系、政治体系和宗教。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为统治阶级控制着社会的生产关系,社会的上层建筑便取决于什么对统治阶级最为有利。故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便具有了巨大的重要性。
意识形态按其阶级内容和它所反映的社会经济形态即生产关系可分为:奴隶主意识形态、封建主意识形态、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综上所述可为意识形态下如下定义: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神秘特殊的意识形态)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
在我国,居于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是马克思主义以及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代表的中国化的不断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意识形态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是新时代的一项重大课题。
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种有目的的思想宣传文化建设,主要通过引导思想观念、凝聚政治认同、推动文化传承等,以建构具有思想吸引力和政治凝聚力,系统化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3年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2018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必须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指明了意识形态工作是关系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立什么制等重大政治方向问题。
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上下功夫,在关键处、要害处下功夫,在工作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推动宣传思想工作不断强起来,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做出更大贡献。
二、新时代我们党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和善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在革命战争年代,靠“枪杆子”和“笔杆子”闹革命,用“笔杆子”的精神力量激发了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成就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用好意识形态工作这一政治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明了意识形态工作“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基本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科学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宣传思想工作的环境、对象、范围、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任务没有变,也不能变。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两个巩固”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干什么”的问题,我们必须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
“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意识形态工作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坚定理想的主心骨、筑牢信念的压舱石,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一元指导和中国化创新推进,决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和僵化教条。要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补足精神之“钙”,打造“金刚不坏之身”,坚定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坚定人民群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进对党的信赖、信念、信心。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我国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是全社会价值认同的“最大公约数”。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富营养,延续中华民族文明和精神命脉,传承革命文化和红色基因,构建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世界。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总方略,也是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开展,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要深化理论研究阐释,讲清楚“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反映我国发展现实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热切期待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科学理论指南,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理解和把握其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既讲“怎么看”,又讲“怎么办”,引导社会情绪,增进社会共识,凝聚社会智慧。要创作更好更多积极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增强全社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精神力量,唱响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
三、对检察机关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要求
基于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我们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和机关党建工作紧密融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推动检察事业更好向前发展。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的重要使命,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就是抓检察业务工作”的理念,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扛在肩上,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制定完善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工作安排,加强考核督查,层层夯实责任。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院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分管领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对于中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重要部署要求,院党组要迅速及时进行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二是院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报告的重要内容。党组成员要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基层讲党课、作形势政策报告等,了解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检察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院党组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和经费投入,在形势任务变化、重大事件发生等重要节点,积极部署开展对检察人员心理状态进行专项调研分析。四是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提上基层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年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每半年向县委和上级检察院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次(全年2次);每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全年4次)。以上这些,政治部要大力协助院党组抓出成效。
2.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阵地。坚持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一次,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突出党日教育,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基本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推荐评选”等为导向,大力组织开展培树典型、创优表先活动,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自信。积极开展党建+文化建设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推行“AB”岗制度,注重年轻干警选拔教育培养,加强宣讲团队建设,展示新时代检察干警良好风貌。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开展读书心得分享沙龙,院领导带头参与廉政道德讲堂讲课等,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文明单位创建。
3.坚持正面导向,强化矩阵效应。坚持全院干警每周一集体学习制度,坚持线上线下教育培训与调训轮训等相结合,坚持引导干警加强“学习强国”、“检答网”、网络视频等学习,全面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媒体原则,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牢牢掌控检察新闻舆论宣传主动权,突出检察工作重点、媒体关注焦点、公众关心热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实落地、服务中心工作大局工作、服务“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责主业、扫黑除恶、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制、检察改革、领导班子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党建工作、绩效管理、智慧检察、检务公开、两个“基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传播检察好声音,回应好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的新需求。要切实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12309平台、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为主要内容的新媒体矩阵效应,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安全审查,积极投入参与“陕西检察新媒体50强”评比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宣传品位和影响力,为谱写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追赶超越新篇章,争创一流业绩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和有力的宣传舆论支持。(李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