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大荔作为黄河流域的重要节点,承载着“魏长城遗址”“丰图义仓”“岱祠岑楼”等历史瑰宝。这些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精神的载体,更是中华文明赓续的血脉。其中丰图义仓更是黄河农耕文明的活态见证,其“仓墙合一”的设计兼具防御与储粮功能,至今仍可使用,堪称古代建筑智慧与防灾理念的巅峰之作。它不仅是粮食安全的历史缩影,更是黄河流域“以仓护民、以粮安邦”治理智慧的生动体现。从“大荔沙苑文化”到“朝邑古镇”,从“九品十三花”非遗美食到“同州梆子”传统戏剧,黄河文化在大荔交融共生。保护这些文化遗产,不仅是守护历史根脉,更是为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注入灵魂。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4月25日上午,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大荔县人民法院、大荔县文化和旅游局在丰图义仓举行“大荔黄河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永峰,专职委员兰秋历,县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严伟,县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军利等出席揭牌仪式。
仪式上,与会领导分别就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了发言,共同为“大荔黄河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宣言横幅上签字承诺。随后检察干警在丰图义仓及附近村庄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活动,为群众讲解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并宣传典型案例。
“大荔黄河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不仅是大荔黄河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里程碑,更是文化传承的新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紧密围绕“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探索构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协同治理”三位一体保护模式,将检察监督履职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基地的纽带作用,凝聚起“检察蓝”“司法盾”“文化魂”的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保护文化遗产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履职,全方位、全过程推进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着力传承好、弘扬好黄河文化,让黄河文化遗产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为建成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书写大荔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