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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2019年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开庭审理 检察长崔宏武出庭支持公诉

发布时间: 2019-06-26

  6月25日上午9时,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王某某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大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员额检察官张娇依法出庭支持公诉。9名辩护律师参与了庭审。

 

 

 

 

  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荔县首例开庭审理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大荔县政法委主要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大荔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全体人员、司法行政机关派员旁听了庭审活动。100多名群众现场旁听了庭审。本案庭审持续了近八个小时。
  庭审中,公诉人对7名被告人依法进行讯问,通过举证、质证程序,充分证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紧紧围绕王某某等7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违法所得如何处理及量刑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七名被告人的9名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进行了针对性答辩,并对被告人和旁听人员进行了适当的法制教育和宣传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此案被害人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折射出行业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依法严惩,紧紧围绕综合治理,积极有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有效性,以更高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发展。本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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