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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19-06-1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工作动员会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的文件精神,围绕“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的要求,6月13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于6月15日、16日进社区、进乡镇开展再宣传活动。

 

 

 

 

  6月15日16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5个党组成员带队,深入15个乡镇开展宣传活动。为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宣传人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纸杯,张贴宣传海报,提供现场咨询,发填调查问卷等方式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恶势力犯罪特征、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黑恶势力“保护伞”、举报方式、举报奖励等内容。
  大荔县人民检察将继续按照“深入再动员一遍”要求,创新宣传方式,充实宣传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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