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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院依法对全县首例 “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 2019-06-10
  6月6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7人涉嫌敲诈勒索案向大茘县人民法院移送提起公诉。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提起公诉的全县首起“套路贷”恶势力罪集团案件。
  2014年左右以来,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其注册的汽贸公司,故意在分期贷款购车合同中设置各种不平等条款在购车客户将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多次采取软暴力手段,向六十余名购车客户强行索要钱财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利益,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
  本案由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崔宏武作为案件主办检察官,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具体要求,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从严把握法律政策。该案现已移送大茘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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