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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一行莅临大荔县督导检查专项活动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3-28

3月2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河一行,在渭南市院任天利副检察长、大荔县院崔宏武检察长、大荔县水务局、河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莅临指导检查大荔县院“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大荔县院检察长崔宏武汇报了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与目前的工作进展、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黄河副检察长一行先后到清理后的黄河雨林工程14号、16号坝渔家乐旧址,实地查看了经过整改后的情况,并对两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强化措施、协作配合的工作态度和突出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了进一步形成合力,积极推进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两部门结合省市院领导意见,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生态发展的思想理念,切实增强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协调联动、精准发力。对建立台帐的18处问题,分析成因,解决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活动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完善机制措施,发挥检察职能,搭建黄河流域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平台,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支持起诉等多种手段,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四是织组保障、注重实效。强化组织保障,提升专项活动实效。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专项活动,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党委大力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加大办案保障力度,把问题整改和执法办案结合起来,强化人力财力支持,做到统筹兼顾。要加强督查考核和宣传,把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河畅、岸绿、水清的良好氛围,积极发动群众,智慧吸纳群众提供线索和方法,让专项活动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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