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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5-17
 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4日在澄城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谱写新时代澄城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健全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努力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聚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按照中省市县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认真贯彻落实市检察院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制定落实《关于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和《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帮扶赵庄镇许庄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协助八户贫困户发展核桃、樱桃、苹果等产业32.5亩,户均增收1000元;五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加入苏陕扶贫协助项目,2018年每户分红2804元;先后协调资金45万元修建水塔1座、铺设暗管1万米,协调资金25万元完成人饮项目改造工程。

二是聚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聚焦车站、广场、农村等重点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对涉黑涉恶案件积极举报。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共办理涉恶案件5件27人,经审查全部批准逮捕,其中向法院提起公诉3件9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通过提前介入郭志鹏、李强等18人案件,引导侦查,在最短的时间内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盗窃罪、组织卖淫罪等涉恶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全部批准逮捕,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聚力平安澄城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办理逮捕案件97件158人,经审查,批捕87件146人,不捕10件12人;办理公诉案件130件213人,经审查,移送起诉109件184人,不起诉21件29人。持续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李英俊等贪污案件已移送起诉;严惩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7件23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办理邪教组织案(全能神教)、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贩卖毒品案10件26人。对社会关注的“11.26盗掘古墓葬案”在逃人员抓获后做到快捕快诉。关注民生健康,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批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件2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建成了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网络和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1件56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关注弱势群体,为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2万元。关爱留守儿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单位领导、师生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部分中小学校召开法制报告会7次,走访慰问了11名孤贫儿童。

二、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满足人民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一是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建议公安机关撤案4案6人,已撤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次),已纠正。追捕3案8人,追诉漏罪6起、漏犯5人,向审判机关提出口头检察建议4件,已全部纠正。针对安某用核载7人的小型客车运载29名儿童的“黑校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第一时间向县教科局发出检察建议,教科局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了校车管理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学生人身安全。

二是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始终把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开展社区矫正大检查2次,全年考察监外犯150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次。建立了与在押人员预约谈话制度,疏通预约渠道,主动约见80余人(次),解决实际问题1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2018年10月,派驻强制医疗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构,加强了对强制医疗执行的检察监督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2件,经审查,未达到受理条件,已向当事人作出答复。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执行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并回复。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澄城检察工作品牌

坚决贯彻落实省市院部署,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落细司法责任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打造澄城检察工作品牌。

一是围绕保护公共利益目标,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与监察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公益保护的若干意见》,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合作配合,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2件,立案66件,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履行诉前监督程序65件,起诉1件。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0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5吨;保护被污染土地16亩,挽回被非法改变用途的耕地88.2亩;清理违法养殖户33家;下架封存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非问题甲肝疫苗261支;查处生产、销售假冒碘盐15吨,价值3.4万元。2018年5月,城关街道办事处阳庄村村民代表杨建发一行8人,自发给我院送来一面写有“治理环境,保卫蓝天,清运垃圾,造福于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对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有效解决农村污染问题,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是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捕诉一体”试点工作。按照“落实办案责任,实现办案专业化”的要求,设立两个办案团队,建立“捕诉一体”的办案机制,所办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为4天,比去年同期缩短25%。在办理批捕案件过程中,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18次、引导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10次。同时,制定《不捕案件听证审查办法》,举办不捕听证会2次。办理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为30天,比去年同期缩短33%。仅用1天时间快速批捕了首例生产销售假冒“冰凌牌”海藻食盐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在20天内移送起诉。

三是健全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逐步建立起更为明确、严格的办案规范和程序。如办理王某职务侵占案,由于提前介入,熟悉案情,掌握证据,监察委移送该案后,我院当日对其作出逮捕决定,15天内移送起诉。

四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我们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接受代表评议。先后邀请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刑事案件不捕、不诉听证会4次。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周”活动,主动上门向代表委员汇报今年以来的检察工作情况6次。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0件、法律文书94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件。通过微信、微博、头条号发布各类检察信息、案件信息500余条,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78篇。开展“阳光检律”活动,免费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刻录服务20次。

四、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打造人民满意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文化育检、素质强检等方式,以强化干部担当作为导向,着力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先后邀请原县委党史办主任、市委党校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进行十九大专题讲座,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不忘从检初心”专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延安、梁家河接受革命精神洗礼,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撰写的《澄城革命老区红色司法红色检察文化的初探》一文获市检察院理论研讨调研一等奖,在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获得二等奖。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素质能力建设。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工作,分别向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4件,均已纠正。通过参加省市县各级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购买图书等形式,大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全年参加网络培训、专题讲座392人(次)。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中层干部会、全干会等学习培训24次。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全市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并获得集体三等奖。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通过徒步走、发放生日蛋糕、体检等活动,关心关爱干警,形成风正、气顺、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顿”和“作风教育再整顿”活动,加强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狠抓作风养成,杜绝“庸懒散漂”。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我院实施办法,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全年无一起违纪案件发生。

一年来,我院按照“传承红色基因,打造澄城检察品牌”的思路,力足新的时代坐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先后获得高检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及县委各类先进表彰8项。在全省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会上被授予“集体二等功”,3人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优秀办案能手”、4人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干警。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同志和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及开展法律监督的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三是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不够,科技强检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县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体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继续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内设机构改革精神。以积极作为的姿态,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三大攻坚战”强力推进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二要全力以赴保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延伸检察触角,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

三要提高站位顾大局,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要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惩破坏环境犯罪。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操纵市场、强迫交易等犯罪,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力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

四要做强主业谋发展,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拓展案源,加大办案力度,打造公益诉讼品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严肃查办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五要从严从实重自强,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要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强化班子建设,以空前力度推进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促进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清正。要加大攻坚克难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加强检察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讲好检察故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年度要有新作为。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为谱写新时代澄城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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