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澄城县司法局王庄司法所工作人员杨某某立案侦查。这是该院自监察体制改革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三次修改后立案侦查的首例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担任王庄司法所所长期间,对该辖区由其负责实行社区矫正的缓刑罪犯王某某没有严格履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导致罪犯王某某擅自离开居住地,长期在西安市打工,后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区分局抓获并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罪犯王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长期脱管又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获知此情况后,该院立即向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汇报,后按照渭南市院的指令进行初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