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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出台20条措施为深化“三个年”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发布时间: 2024-04-11

                         省检察院出台20条措施为深化“三个年”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三个年活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更好服务保障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助推实现八个新突破,省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深化三个年活动的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一手抓深化拓展、一手抓服务保障,推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

 

着眼服务大局,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深入做好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积极参与金融、国企、 医药、能源、基建工程等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高质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和融合履职,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

 

依法能动履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涉企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推动构建行业合规体系。加强金融领域、资本市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其他从事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完善秦创原检察保护体系,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涉外检察工作,实质化运行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和省检察院、西安市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推动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推进诉源治理,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环境

 

持续落实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发挥省市院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检察建议质效,进一步优化做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提升检察职能基层双进效能,健全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畅通涉企控告申诉渠道。充分发挥检察听证作用,依法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提升作风能力,更好服务保障大局

 

贯彻落实《陕西省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持改革创新,推动跨区划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促进跨区划检察机关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机关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序运转,形成服务保障深化三个年活动的法律监督合力。坚持省市院领导定点联系、业务条线定期指导基层院制度,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持续推进改革创新项目化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不断优化考评体系,带动提升基层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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