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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专项督查 白水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7-04

 

6月16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专项督查组对白水县人民检察院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查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

座谈会上,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民就党组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等十一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永江对白水县院重点工作、队伍建设、“三有”争创、新媒体宣传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准确理解掌握内容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常态化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有力,坚决维护司法公正。三是党组要定期听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助推各项检察工作的高效开展。四是党组要持续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工作程序,检务督察部门要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全力营造按规矩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督查组对相关资料逐项进行了查阅,重点对我院“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

在监督检查反馈会上,检务督察部主任刘丽结合检查中存在问题对白水县院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检务督察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对“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务用车、公务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落实;二是继续对最高检党组前六轮巡视反馈有关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以内设机构为单位认真对照认领问题,全面自查、扎实整改,确保各项问题落地见效,有依可循、有据可查;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内部监督,会同检察官定期对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排查办案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相关问题,切实营造清正廉洁的公益诉讼办案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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