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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学习“如何提高检察法律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 2019-10-18

 为不断规范和加强检察法律文书,提升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水平,促进刑事案件办案的能力与水平。10月16日晚,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在主任李春玲同志的带领下,认真、细致地学习和探讨了如何撰写检察法律文书以及如何提高法律文书质量,提升检察机关公诉环节司法规范化水平。

 会上,员额检察官郝梓伊首先组织学习了《关于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等检察文书质量专题调研报告》的文件精神。韩欣同志重点组织学习了起诉书常见出错点,对其标题部分、文号部分、被告人基本情况部分、案件来源及工作情况部分、案件事实叙述部分、证据部分、辅助部分等容易出错点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分析。她强调,撰写检察法律文书时要注重法律文书的“三性”,即语言规范性、逻辑严谨性、程序价值性,写作时做到“三点”,即端正态度、重在理解、总结特点。

 最后,负责人李春玲用“四个确保”对干警在撰写法律文书,提高法律文书质量方面提出要求:一是确保责任意识。必须把法律文书的质量提高到案件质量与检察官业务的素质和公正执法的高度来认识。二是确保同类文书格式必须一样。要严格按照法律文书的格式制作各类文书,不得有改变或疏漏。三是确保每一类文书格式和框架的准确性。包含标题、文号、语法、文字、法律条款、内容等部分运用的准确无误,认真细致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文书的制作。四是确保监督,把好审批关。各办案的员额检察官要全面监督和加强指导,对文书的制作从源头上筑牢案件质量防线。

 今后工作中,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会以此次学习会为契机,不断加强检察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质量,细心、负责以及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检察文书的制作,夯实刑检文书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为规范司法行为和促进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展示白水检察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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