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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典”:按约定完成所托事务 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发布时间: 2022-04-24
 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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