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能来现场帮我解决这个事儿,真是太感谢了!”5月14日,年近八旬的宋大爷见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王小平后,激动地说。
“您放心,我们就是来解决您和李大爷之间矛盾的。”
宋大爷和李大爷是老邻居。可谁也没想到,两个老邻居因为栽种的树木闹起了矛盾,而且还告到了法院。
几年前,宋大爷将李大爷起诉至法院,以李大爷挖鱼塘时将泥土填到他家承包土地旁边的河道里,导致他家栽种的花椒树和桃树死亡为由,诉请李大爷赔偿损失3000元并排除妨害。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李大爷自愿补偿宋大爷500元的诉请,并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宋大爷其余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宋大爷提出上诉。被驳回后,宋大爷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王小平认真查看了宋大爷申请监督的理由和裁判文书,并调取了法院审判卷宗。在阅卷后,王小平认为,宋大爷作为原告,确实应承担举证责任。“但是案卷中仅有几张长满野草和枯树的照片和一张法官现场勘查图纸,反映不出河道填埋情况,也无法证明树的死因。”王小平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宋大爷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而且法官还去过现场,判决没有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对此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的决定。但这仅仅是从司法程序上终结了案件,老人多年的心结没有解开,两人之间的矛盾不仅不会消除,反而可能还会增加。”几经考虑后,王小平决定先进行现场查看,再审慎作出决定。随后,承办检察官对涉案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向双方当事人和村干部了解了相关情况。
随着调查工作的展开,宋大爷和李大爷的矛盾根源也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宋大爷和李大爷两家承包的土地相邻,以中间的一条河道分界。河道古已有之,平时枯水期几乎无水,但河床低且宽。宋大爷承包的土地早年受雨水浸润,靠河边的部分出现垮塌,他便在垮塌处开垦土地,栽种了桃树和花椒树。
2010年左右,李大爷开挖鱼塘时将泥土填入河道,因此与宋大爷发生矛盾。“前些年雨季时,发现栽在河道边的桃树和花椒树死了,宋大爷认为是李大爷填河所致,便开始索要赔偿。”村干部说,宋大爷和李大爷因为此事,多次请村委会进行调解,但矛盾始终没有化解。
了解情况后,王小平认为宋大爷和李大爷之间虽然积怨多年,但还是属于邻里纠纷,有和解的可能。5月14日,王小平和同事再次来到村里,做起了调解工作。
在现场核查死亡树木数量、分析树木死亡原因、估算损失后,检察官进行了释法说理。问题说开了、情理讲明了,宋大爷和李大爷的心结也解开了,二人在检察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当场签署了和解协议,李大爷向宋大爷赔偿2000元并现场履行到位。
一场十多年的邻里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来源:西部法制报
来源:西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