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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首例一体化办理未成年人文身案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 2022-08-22

  为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印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和办案力量,实行未成年人案件统一集中办理,由同一办案团队对指控犯罪、诉讼监督、公益损害、提起诉讼同步开展审查、调查,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在一体化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涉案未成年人将盗窃所得赃款用于文身,于是第一时间组成办案组进行同步办理。 

  8月10日,印台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铜川市一中教师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针对该院首例一体化办理的未成年人文身案进行公开听证,并现场进行释法说理,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涛主持会议。 

  公开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阐述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听证焦点,并通过发放未成年人文身照片让听证员更加直观的感受文身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分析了目前未成年人文身现状。听证员听取案情介绍,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充分讨论。最终,听证员一致认为,文身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想从根源上解决未成年人文身问题,需要加强对文身行业的有效监管,家庭以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引导帮助未成年人和家长树立正确理念,各行政机关也要通力合作,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印台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履职到位,依法应当向被监督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随后向各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保护少年的你”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和担当。今后,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为契机,加强源头防控,促进协同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醒: 

  当您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印台区人民检察院举报: 

  1.发现企业、组织或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 

  2.发现企业、组织或个人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的; 

  3.发现文身服务提供者未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没有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的。 

  4.发现卫生健康部门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的。 

  5.发现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的市场主体,未在其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字样的。 

  6.发现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出版、发布、传播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的。 

  7.发现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或者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散发文身商业广告的。 

  举报方式: 

  可以用手机、相机记录证据,然后通过下列途径向我们提供。 

  举报电话: 

  1.检察服务热线:12309。 

  2.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电话:0919—4196962 

  邮寄地址: 

  铜川市印台区北关南街水道巷,邮编:727007。 

  网络渠道: 

    关注铜川检察微信公众号,通过公益诉讼随手拍线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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