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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个年”活动】“实干先锋”先进事迹——侯帅

发布时间: 2023-08-23

  在检察履职中践行为民初心使命 

  侯帅    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侯帅,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37岁,研究生,中共党员,201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他积极作为,忠诚履职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检察特色的法治宣传,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优秀个人;他创新工作,业绩优异,先后被市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记功授奖;他表现突出,勇担使命,作为全市检察代表参加了十四运火炬传递活动;他的先进事迹被《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铜川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普法宣传的“排头兵” 

  他立足本职创新方法,把普法责任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既当“护法卫士”,又作“普法先锋”。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中,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他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通过办理每一起案件传递执法新理念和法治新观念。他坚持以案释法,注重将法律适用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并结合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庭审观摩、法治宣讲进校园等,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他带领干警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普法窗口”,向群众提供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架起了服务群众的“便民桥”。他“线上线下”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检察特色、法治亮点的普法宣传活动,为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助力平安法治建设、树立检察良好形象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检察为民的“践行者” 

  案在手头法在心,身在检察情在民。他在司法办案中不忘为困难群众传递检察关怀和法律温情,蔡某申请救助案中,他和同事积极走访了解有关情况,经核查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为其争取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解决了一时的困难。被救助人感动地将一面印有“人民检察体恤民意,司法救助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院里。近年来,他带领干警坚持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并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等的救助,一些有益探索得到了群众好评。 

  他心系青少年,未检工作中积极开展维权服务、犯罪预防、结对帮扶等维权工作,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曾作为市、区两级团委委员,结合本职工作,为参与社会管理、深化青少年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奉献力量。先后获评“铜川市最美志愿者”“铜川市优秀青年”“陕西好青年”等称号。 

  基层一线的“多面手” 

  作为员额检察官,他忠诚履职办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始终保持政治本色和公仆情怀。作为党支部书记,他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打造的“党建领航 四心四融”工作品牌受到区委认可,党支部先后获评“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机关”。作为分管领导,他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与区妇联建立了困难妇女信息线索共享机制,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探索的“检察+金融”分期发放未成年人救助金模式受到省院肯定推广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工作经验、创新机制被上级院推广转发。他以党建带团建促队建,凝聚青年力量,组织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2021年获评“铜川市十大政法标兵”称号。 

    无奋斗、不青春!近几年,随着侯帅工作岗位的调整,他的工作职责也发生了改变,但他为民忠诚履职、为检徽争光添彩的誓言始终没有改变,勇于担当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始终没有改变。他务实重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以担当书写忠诚,用奋斗诠释热爱,怀揣对检察事业的不懈追求,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职业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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