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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 2019-11-12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      孙哲哲

 

  要: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持续推进,公检法各部门继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更多黑恶势力犯罪问题浮出水面,起到了良好的打击效果。同时,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已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但实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目标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需要进一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打击难点及打击对策,以更好有的放矢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三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胜利。

关键词:扫黑除恶;黑恶势力;犯罪

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这是新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的攻坚之年,也是“治根”之年,为此公检法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继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并把扫黑除恶工作与反腐败结合起来,在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彻底摘掉黑恶势力头上的保护伞,争取做到“治根”,并在不断的打击中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取得三年行动的胜利。

一、当前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组织日趋紧密化

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内部具有明确的分层结构,组织者、领导者是犯罪组织的核心成员,指挥犯罪组织的活动,对组织的其他成员进行管理,位于结构的最上层。结构的中层是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活跃力量,该部分成员协助上层参与对犯罪组织的管理,并且积极参与犯罪组织的活动,是整个犯罪组织的中坚力量。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下层是人数最多的一层,为组织具体犯罪活动的直接实施者,根据上层及中层成员的指令实施犯罪活动。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层级森严,分工明确,有内部的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组织成员平日大多一起活动,犯罪组织具有稳定性、严密性。

(二)以攫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

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趋利性是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重要特征之一。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利用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疯狂敛财,在一定区域或一定行业内形成垄断地位,称霸一方,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部分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还会通过开办公司、企业等形式进行漂白,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攫取经济利益是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目的,也是黑恶势力赖以存在的基础。

(三)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

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以往主要通过采取暴力方式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或者危害更为严重的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可以说传统的黑恶势力犯罪手段十分凶残,严重危害百姓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还利用互联网在境内外开设赌场,或者利用互联网进行电信诈骗及盗窃等犯罪,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

(四)存在“保护伞”的情况比较普遍

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在攫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为了更方便安全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必要寻求“保护伞”的庇护。因此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在地方积极笼络党政机关及司法机关的人员,以金钱、美色等为诱饵进行腐蚀,以期得到权力的庇护,护佑其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目前扫掉的部分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为例,绝大多数都存在“保护伞”的情况。这些被腐蚀的党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与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沆瀣一气,通风报信、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收受贿赂,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败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了政府机关及司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亟待铲除。

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难点

(一)侦查取证难度大

首先,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犯罪活动越来越趋向隐蔽性,从传统的暴力性犯罪为主转变为以利用互联网通信技术进行诈骗、开设赌场等新型犯罪形式,侦查机关查处这些新型犯罪具有一定难度。其次,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具有自身的管理制度,组织成员反侦查能力较强,部分犯罪组织确实也客观存在有“保护伞”帮助通风报信的情况,更为侦查机关查处增加了难度。此外,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一般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群众心里对这些组织有所忌惮,因此让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犯罪行为,或者作为证人指证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犯罪行为,群众都是有所顾虑和畏惧,这更为侦查机关的查处带来了难度。

(二)社会防控体系不完善

一是市场监管存在漏洞。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当前阶段各种制度已越来越完善,但是随着新的矛盾的出现,相关管理制度未能及时到位,这给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出现提供了空间。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正是利用市场监管的漏洞,在相关行业地区进行垄断,攫取巨大的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二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的监管不到位。刑满释放人员是潜在犯罪的高危人群,但目前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制度不到位,也未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该部分人员一旦长期没有就业,很快就会走上重新犯罪的老路,甚至聚在一起,称兄道弟,形成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此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流动人口由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又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也容易被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吸纳和利用。三是各部门未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打击合力。当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主要是公安机关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像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暂时未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从多方面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进行打击,形成打击合力,这也是制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因素之一。

(三)警力、财力保障不足,未能形成长效机制

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这是继2000年“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之后又一次全国范围内针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治理行动。可见,针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整治活动在我国并不是第一次,为何黑恶势力总是在一次次的打击之后又死灰复燃,这除了社会环境、个人因素等多种原因促使黑恶势力滋生之外,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的队伍,总是采取阶段性打击、专项行动等方式来治理黑恶势力犯罪,这并不能从根本上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进行铲除,也是黑恶势力犯罪能长久存在的原因之一。

(四)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根据当前形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部分地区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突出,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生活秩序,甚至威胁到了基层政权的稳固,因此开展扫黑除恶的斗争势在必行。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始之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对黑恶势力犯罪问题有所忽视,思想认识上有所放松,并没有建立长效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进行打击,这也造成了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势力日益壮大,黑恶势力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到了不得不整治的地步。此外,新闻媒体、政府对扫黑除恶的宣传力度不强,导致群众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途径不了解,或者害怕报复不敢举报,这些因素都制约着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的治理。

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对策

(一)运用多种手段,解决侦查取证难问题

黑恶势力犯罪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秘密侦查的手段,有条件的可以成立专业的队伍有针对性的进行训练。一是可以安插内线在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中,以全面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人员情况和活动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相关信息,以便于等待成熟时机将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一网打尽。二是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活动进行全面监控,对重要人员的活动进行秘密跟踪,时刻掌握其活动情况,以待发现犯罪线索。三是做好群众工作,很多黑恶势力犯罪就发生在群众的身边,或者群众本身就是受害者,但因为害怕向公安机关报案会遭到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报复,许多群众就选择息事宁人。因此公安机关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心中的恐惧心理,引导群众提供线索和反映情况。此外还要做好证人、被害人的保护工作,确保证人、被害人出面作证的安全性。

(二)加强协作,完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工作机制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仅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行业各部门联合作战。首先要加强公安机关同检察、法院、工商、税务、银行等机关的协作。公安机关对于发生在辖区内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前期就可以让检法两家提前介入,对于案件如何定性取证进行磋商探讨,保证案件后续取证、起诉、审判的顺利开展,提高办案效率;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保护伞”,要将线索及时移送给监察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尽力铲除“保护伞”;对于黑恶势力经营的经济实体,要联同工商、税务取缔其非法经营,限制其发展壮大。同时还要加强跟银行、通信等部门的合作,查清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资金走向,切断其经济来源。其次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间要加强配合,在侦查、指挥等方面协同作战,提高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效率和整体战斗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扫黑除恶的战斗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取得长久的胜利,关键在于公安机关能否建设一支专业化的队伍及能否建立长效打击的机制。第一,公安机关要抽取部分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勇于挑战的精锐警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扫黑除恶的队伍,在专项整治期间发挥扫黑除恶的主力军作用,勇挑重担,在平时做好常态化的线索排摸、侦查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第二,公安机关除了专项性的打击行动之外,还要建立长效性的工作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相结合,把专项治理和长效治理相结合,使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给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发展壮大的机会,确保把大多数黑恶势力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除了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外,还需要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为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多种媒介平台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显示政府在全社会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和决心。此外,要动员基层党组织及社区、村级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并且提供具体的举报途径及方法,让群众敢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并可对有价值的举报线索进行奖励,以激发群众参与治理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让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无处遁形,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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