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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 2019-12-19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外部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12月19日,宜君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我院办理的交通安全类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 

                        

  我院分管副检察长李治荣向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表示了诚挚的欢迎,感谢人民监督员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保证评查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评查前,学习了《铜川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铜川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规定。人民监督员依照案件质量评查流程,采取查阅纸质卷宗的方式,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办案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卷宗装订等方面,对2019年办结的交通安全类案件进行评查, 提出了评查意见。评查组检察官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并征求了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评查及其他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评查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的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案件质量评查能促进办案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此次活动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入、更细致的了解,对我院的案件规范性、法律文书质量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继续加强内部监督,保证案件质量,把公平正义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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