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加强对不起诉案件行刑处罚衔接,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对接”。新区检察室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十条措施》(下称《措施》),旨在凝聚行刑共治合力,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质效。
《措施》对刑事检察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工作分工、案件线索移送、证据材料移交、决定不起诉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的要点、检察建议书的制发、结果反馈等方面予以详细释明,为后续更好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供有效指导路径,避免不起诉案件“不诉了之”“免刑逃罚”等问题的发生。实现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下一步,新区检察室将以《措施》为指引,加强内部工作联动,不断完善配套机制,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切实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