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邀请人民监督员、司法局社区矫正负责人、法院法官、侦查人员等多方代表,针对一起未成年犯罪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9年4月至5月期间,非铜川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犯罪嫌疑人路某某长期留宿在该校学生公寓内,并在该公寓的二间宿舍内,无事生非,多次随意对在校学生李某某、郭某某、杨某某使用折叠刀、甩棍威胁等方式进行强拿硬要,共索要金额457元。
在审查起诉该案的过程中,承办人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案发后又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好,且犯罪嫌疑人路某某已从新开始上学,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我室对该案启动了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程序。根据办案程序要求对陆某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社会调查报告显示,路某某在村居住期间平时表现尚可,本次犯罪对所居住村社会影响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符合不起诉条件。为增强附条件不起诉特别程序公正性和司法仪式感,我室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参会人员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更彰显了检察机关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