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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检察权在阳关下运行---新区检察室举行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 2020-09-07

   为促进检察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案件处理决定的公正性。9月7日下午,新区检察室对一起盗窃案件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法院代表、公安代表、我室主任及承办案件检察官参加会议。 

  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对拟不起诉理由进行阐述。参会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盗窃一辆电动车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盗窃罪,但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盗窃的金额较小(刚过立案标准)、危害不大,嫌疑人系主动投案、且在律师的见证下自愿认罪认罚,实施盗窃也是因为一时贪念,根据犯罪的相关情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法律的人文关怀精神,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听证会意见将作为案件最终处理的重要参考。 

  最后,我室主任孟岗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旗帜鲜明的讲政治,不但要注重法律效果,更要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办案既要有力度,更要注重社会矛盾化解,要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今后的工作中,我室将进一步规范检察听证程序,使公开听证常态化,强化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工作理念,主动争取人民参与司法,人民监督司法。据统计,从今年4月以来,新区检察室已召开刑事方面听证会3次,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人民监督员的一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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