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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陕西检察先进典型代表可睿向全省检察干警作先进事迹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8-31
 8月26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了“忠诚铸检魂 奋进新时代”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二科科长可睿同志作为铜川检察先进典型代表在会上进行了汇报。

 

可睿同志简介:


 

 

 

 

 

 



 

可睿,女,蒙古族,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现任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二科科长。

 

2010年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曾荣获“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检察干警”等称号,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先后入选全省侦查监督人才库、民事检察人才库,所负责的民行、公益诉讼工作,因工作突出,所在科室荣获集体三等功。

接下来,

让我们走进报告会现场,

一起聆听可睿同志的从检故事吧。



 


《用奋斗擦亮“检察为民”底色》

                                                              ——可睿

 

大家好!我叫可睿,来自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今年是我进入检察机关的第12个年头。从校门入检门,从侦查监督到审查起诉,从民行检察到公益诉讼,不管角色如何转换,我始终坚定为民服务的宗旨和追求,以赤诚之心感受群众冷暖,带着感情传递司法温度,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感受到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检察官的亲和力。

 

办好“小案”,给老百姓更足的安全感

 

记得2015年,我接了一起轻伤害案件。发告知时被害人情绪特别激动,“我不要他赔偿,我就要一个公道!”

 

“难道这里面有什么隐情?”看着被害人气得发白的脸,我心中暗想。果不其然,经过认真审查,我发现,由于办案民警对证据的调取与固定没有做到及时、全面,卷内以言词证据为主。而嫌疑人的态度极其嚣张,没有丝毫悔意。为了还被害人一个公道,为了让嫌疑人真正的认罪悔罪,就必须拿出推翻他谎言的有力证据。


然而,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两年,面对很多证据已经灭失的重重困难,我没有丝毫退缩,为了确定嫌疑人的作案时间和地点,戳穿他的谎言,我一头扎进高速公路入口上百万的流量监测信息中,查找到嫌疑人当天驾驶的车辆,并锁定了嫌疑人出入高速路口的时间节点,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证实的作案时间相吻合,并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了取得更好的庭审效果,让嫌疑人不再心存侥幸,我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一个简单的轻伤害案件,我准备了13页的答辩提纲。


庭审中,面对辩护人的每一次质疑我都一针见血的作出反击。原本气焰嚣张的被告人最终羞愧的低下了头,我也能如释重负的对被害人有个交待。

 

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

是我不变的初心

 

2018年,由于工作需要,带着深深的眷恋,我离开了刑检,跨界到了民行、公益诉讼部门。


在不断的请教、学习、办案实践中,我渐渐发现,与剑拔弩张的公诉席相比,现在的工作是在用另一种方式守护百姓方方面面的公平正义,它似乎不那么激烈,但依然坚定执着,需要更多的检察智慧,需要我们检察人的默默坚守。


我曾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生效裁判监督案,审查过程中,我发现,认定监督申请人构成违约的证据不足。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我多方联系案件证人,但出于多种原因,有的证人态度消极,避之不见;有的证人甚至恶语相加……

 

面对种种困难与群众的不理解,我没有放弃。在又一次与证人约定谈话时间无果的情况下,我立刻从铜川赶到西安,守在证人的工作单位门口。害怕见不到人,寒风刺骨中我们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我自嘲的跟助理说,咱这不仅要会办案,还得会跳踢踏舞呢。在诚恳的说明来意,耐心的消除证人的顾虑后。最终他积极配合,全面的陈述了自己知道的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并提供了书面证据。


看着我被冻得通红的双手和始终不改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证人感慨地说:“我是真没想到,你们检察官能为了一个法院都判了的民事案子这么费心费力!”听到他的话,仿佛所有的疲惫都烟消云散了。

 

2019年,一大早还没到上班时间,一个年轻人就守在我办公室门口,见了我就气愤的说:“我们村上的人都说我爸根本没借过他的钱,现在我爸死了,法院判了让我家给他还30万,我一个农村人,这钱还的不明不白的,我得憋屈死,人家让我来找检察院说理来”。后来,在审查案件卷宗材料时,我发现作为该案关键证据的借条上,没有出借人的任何信息,钱款的交付情况、原告的出借能力均未查清,也没有其他证据证实是原告将钱借给被告的。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着手从外围调查核实,发现原告当时根本没有经济能力向他人提供30万元的借款,原告可能是个“替身”。掌握这些情况后,我决定和原告进行一次谈话,虽然他的态度我事先有心理准备,但在面对他时我才发现他的抵触情绪远远超出了我的心理预期,暴跳如雷,冲着我高声叫嚣:“我告诉你,你今天要是能把我这案子翻了,我就跟你姓”。我了解他担心损害实际出借人利益的顾虑,转身倒了杯水递给他,心平气和的跟他聊,从他的角度出发跟他解释这样做的危害后果,最终他讲出了实情。该案得到市院支持,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并被中院指令再审。

 

这些案子虽小,但是却让我明白,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始终要用真心换取信服,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情怀,这是我们的初心,更是我们始终恪守的情怀与使命!

 

坚守检察底色,做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在工作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是最高检对公益诉讼工作理念的要求,也是我们办案人追求的最佳办案效果。


工作中,我了解到辖区内一些被取缔的非法煤场虽被关停,但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仍未解决,土地资源未得到修复。经现场勘查发现,废旧的设备横七竖八的闲置着,时值雪季,车轮压过的地方白雪夹着黑泥,五万多平方米的耕地被损毁。国土部门虽对该煤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进行了处罚,但在违法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下未进一步履职,我们向国土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使土地资源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经过彻底的治理与修复,如今,煤场变成了良田。




从垃圾污染到非法占地,从外卖平台监管到窨井盖治理,从英烈设施维护到消防安全保护,从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到关爱残疾人无障碍同行......,桩桩件件都牵系着百姓生活。

 

检察官手中的每一个案件都是一面映射法治状况的镜子。从做一个有信仰的检察官开始,以案件的办理,回应人民对法治的期待,我和我们,挥洒青春、依法而行、亮剑为民、理性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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